提起新型月入百萬,大家都知道,有人問以安排工作為名數百萬,此事具體是怎麼回事?另外,還有人想問網絡,涉案金額高達百萬,實際分得大概20萬,怎麼判刑,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莊河最大的公司,看他如何月入百萬,下面就一起來看看以安排工作為名數百萬,此事具體是怎麼回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新型月入百萬
1、新型月入百萬:以安排工作為名數百萬,此事具體是怎麼回事?
人人都想找個體面的好工作,這點無可厚非,但通過走后門找工作還被騙?對于遼寧錦州的諸多被騙者來說,這可是不愿再回憶的事情。騙人的這個人叫常嶺,在很多人看來她擁有一個非常令人羨慕的工作,就是“教育局副局長”,而后常嶺嫁給了比她大的郗德廣,此后的一段時間內,常嶺就以“教育局副局長”的身份,多次向其丈夫的親友介紹工作,并且索要“中間費”共計百萬元,為此很多被介紹工作的人辭掉了原來的工作。
然而錢收了,安排工作的事卻一推再推,直到事情瞞不住了,于是常嶺主動到錦州市太和自首,至此那些被騙的人才知道自己的錢“打了水漂”。同時據了解,常嶺還曾以扶貧項目的名義修路,向施工方索要好處,可以說這個人真的是膽大包天,竟然騙取身邊的人,難道她就沒想過有露餡了該怎麼辦嗎?
其實細細想來,這件事還是可以避免被騙的,比如她以扶貧為由騙取施工方錢財,其實施工方完全可以在施工前查看重要文件資料,因為一個工程的實施必須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才行,或許是當時過于信任,也或許是常嶺演技不錯,才成功騙取了施工方,現在想來如果當時能多注意一些,可能就不會造成現在的結果。
所以通過這件事也告訴我們一個道理,無論是誰也好,在與對方進行打款或辦事時,都要留一個心眼,千萬不要過于信任對方,除非自己深知這個人的為人,否則就要找到信任他的理由。目前這起案件正在審理之中,相信常嶺等人會受到相應制裁,還被騙人一個說法,真心希望這個世界少些被騙,多些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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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型月入百萬:網絡,涉案金額高達百萬,實際分得大概20萬,怎麼判刑
根據規定,以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上百萬,屬于罪中“數額特別巨大”的范疇,處十年以上或者,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對于共同中的嫌疑人,按照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別量刑。其中在過程中起次要作用的是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10萬報酬找人幫忙。
依據:
一《》第二百六十六條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或者,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根據《、關于刑事案件具體應用若干問題的解釋》(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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