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婚前交首付婚后還離婚怎麼算,大家都知道,有人問高人指點:女方出首付20萬元,男方公積金,婚后共同還貸!如果離婚房子算誰的,財產怎麼分?另外,還有人想問先交首付、在領結婚證、還沒有下來、算婚前財產還是婚后財產,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婚前一人交首付,婚后共同辦的按揭,房貸沒還完離婚怎麼分割,下面就一起來看看高人指點:女方出首付20萬元,男方公積金,婚后共同還貸!如果離婚房子算誰的,財產怎麼分?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婚前交首付婚后還離婚怎麼算
1、高人指點:女方出首付20萬元,男方公積金,婚后共同還貸!如果離婚房子算誰的,財產怎麼分?
根據新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婚后房子歸誰,這主要要看房產證落誰的名字。為此,建議你在房產證的產權人上注意加名
2、先交首付、在領結婚證、還沒有下來、算婚前財產還是婚后財產
先交首付、再領結婚證、還沒有下來的,算婚前個人財產。
根據《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的規定,婚前一方購房,以個人財產支付首并在銀行,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一起還貸不寫女方名字。
婚前一人交首付,婚后共同辦的按揭,房貸沒還完離婚怎麼分割
但是,該房屋在婚后共同還貸的資金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并在銀行,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女性別傻了,婚前買房。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婚前一人交首付,婚后共同辦的按揭,房貸沒還完離婚怎麼分割
一,根據新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后共同還貸的,不動產登記于首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房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還完的屬于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共同還貸的部分,未產權的一方有權補償。
二,《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并在銀行,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此時,對于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屋歸屬于購買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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