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二婚再次離婚孩子會判給誰,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女方二婚帶一孩子,結婚后又生一孩子,現離婚,會怎麼判?另外,還有人想問二婚后再離婚孩子歸誰,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父母離婚后孩子判給女方,女方再婚,孩子監護權是誰,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女方二婚帶一孩子,結婚后又生一孩子,現離婚,會怎麼判?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二婚再次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1、女方二婚帶一孩子,結婚后又生一孩子,現離婚,會怎麼判?
女方二婚帶一個孩子,結婚后又生了個孩子,現在離婚會怎麼判?那這個情況,孩子的撫養費只能是你現在的老公來出,當然了,他只負責第二個孩子的撫養費,個孩子,因為是你和前任老公的孩子,那應該由前任老公來承擔
2、二婚再次離婚孩子會判給誰:二婚后再離婚孩子歸誰
婚姻不是兒戲,要對孩子負責
3、二婚再次離婚孩子會判給誰:父母離婚后孩子判給女方,女方再婚,孩子監護權是誰
沒變更之前,依然是女方。希望幫到你。
4、二婚再次離婚孩子會判給誰:二婚離婚孩子會怎麼判
離婚案件中,主要涉及的是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的問題,而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是離婚案件的核心,一般來說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原則是: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1、協議離婚子女撫養問題
根據我國婚姻法關于撫養權的規定: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關于子女撫養問題在協議離婚的時候可以協商決定,并在離婚協議中載明關于子女愿意隨哪方生活二婚有小孩再次面臨離婚。
2、訴訟離婚子女撫養權問題
我國《婚姻法》第36條第3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一)子女不足2周歲的情況女方二婚帶來孩子再離婚。
依照年11月3日頒發的《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條規定:“2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再結婚離婚孩子判給誰。
另外,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二)子女2周歲以上的情況
子女在2周歲以上的,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如果雙方均主張撫養權的情況下,應同等的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長。
根據上述《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的規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二婚生的小孩離婚怎麼判。
父母離婚后孩子判給女方,女方再婚,孩子監護權是誰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于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二婚女離婚男方頭婚孩子歸誰。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女方帶孩子二婚·離婚歸誰。
《若干具體意見》第4條規定: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子女已滿10周歲的情況
如果子女是已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二婚離婚繼子的撫養權怎麼寫。
在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愿。但是這并不是說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
(四)對于成年子女隨哪方生活的問題,則會更多的考慮子女的意見。二婚生娃又離婚的多嗎。
(五)《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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