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撫養費超過幾年就不能補要了,大家都知道,有人問認為撫養費以前給少了,現在可以要求補上嗎,另外,還有人想問撫養費幾年不給就作廢,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撫養費過了多久就不能要了,下面就一起來看看認為撫養費以前給少了,現在可以要求補上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撫養費超過幾年就不能補要了
1、撫養費超過幾年就不能補要了:認為撫養費以前給少了,現在可以要求補上嗎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撫養費超過幾年就不能補要了:撫養費幾年不給就作廢
的具體規定而言,撫養費是不受訴訟時效制度的約束,即撫養費過多少年都可以追索。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對子女是由撫養的義務,這是強制性義務,子女在成年之后也可以向起訴啊,追索撫養費。規定的撫養費包括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等等。所以追索撫養費是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依據轉賬記錄未注明撫養費。
《民法總則》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四)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民則》百三十五條規定:“向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另有規定的除外。18歲后能要回以前的撫養費。
撫養費過了多久就不能要了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判決。十多年沒付撫養費還能追訴嗎。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撫養費怕對方亂花怎麼辦。
《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我欠撫養費會被凍結嗎。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強制執行撫養費太難了。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夫妻是協議離婚,應該按照雙方自愿達成的《離婚協議》來讓另一方履行其義務,也可以據此協議向提起訴訟要求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如果是調解離婚,除了《離婚調解書》外,也應該有一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里面應該有子女撫養條款,如果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拒絕執行,可重新起訴到,讓重新裁定,執行;如果是判決離婚,可根據離婚判決書里面的離婚孩子撫養費支付條款,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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