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離婚后能否分到房,大家都知道,有人問離婚后能分到安置房嗎?,另外,還有人想問老家馬上,如果離婚了還能分到房嗎,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離婚婚后的房我可以分到嗎,下面就一起來看看離婚后能分到安置房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離婚后能否分到房
1、離婚后能否分到房:離婚后能分到安置房嗎?
關鍵是當時簽訂協議及回遷房認購協議的時候是否有你的份額,如果有就能夠分到安置房,否則就沒有。戶主有權利讓前妻戶口遷出嗎。
離婚婚后的房我可以分到嗎
2、離婚后能否分到房:老家馬上,如果離婚了還能分到房嗎
很高興為你解答這個問題看到你對這個問題的描述我個人的觀點以及給您的建議是這樣的首先你描述到老家馬上如果離婚了還能不能分到房子看到你對這個問題的描述那首先來說這是兩碼事兒只要你的戶口是在老家的戶口上那你就有你的一份跟離婚完全沒有任何關系當然了如果你的戶口已經不在老家了那你就算是在婚姻內也是分不到房的
3、離婚后能否分到房:離婚婚后的房我可以分到嗎
1、《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自發布以來,全國各地勢必出現妻子要求丈夫到房產部門在房產證上加上妻子名字的“加名”風,從而影響夫妻關系。上的房產是認房產證上的名字,證上寫誰的,就是誰的;如果加上了誰的名字,誰就有份;加兩個人的名字,那麼兩個人都有份。
2、我國婚姻法規定,如果有證據證明婚前財產是誰的,離婚時,也是跟婚前一樣是這個人的。目前,我國采取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制,其屬于共同財產制里所講到的婚后所得的共同財產制。具體而言,就是從登記結婚那天起,除了某些能夠明文規定的財產與夫妻雙方約定為一方所有的財產之外,所得的財產都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但是,在結婚之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并不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之后也不會因婚姻關系的存續而變成夫妻的共同財產,當然,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的離婚,就代表著夫妻共同的財產關系消滅,進而,才發生夫妻共同財產所進行的分割問題,個人財產不參與分割。
3、由頒布的《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三))。《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4、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了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眾所周知,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資經營收益和自然增值,那麼這一規定明確表明了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后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其共有財產,同時也表明了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投資經營收益和知識產權收益歸夫妻所共有。
5、《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了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并在銀行,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款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6、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我們可以舉例來說明。假設男方婚前買了價值萬的房子,當時首付3成即30萬,70萬,婚后夫妻雙方共同還貸30萬,還剩40萬銀行沒有還清。此時若雙方離婚的話,按照新規,首付30萬是男方個人財產,40萬未償還則為男方個人債務,只有已共同還貸的30萬才屬于共同財產,因此男方將能分到房子,40萬債務將由他個人繼續償還,女方則只能分到已償還部分的一半(15萬),以及男方視房子市場價格上漲而協商給予的一定補貼。前妻戶口不遷走的危害。
7、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的債務都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除非有證據證明這個債務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夫妻雙方進行過財產分割。”這兩種情況下,債務由舉債方承擔。只要任何一方的確借過錢,另一方如果沒有以上兩種證明,都要承擔連帶責任。怎麼強行遷出前妻戶口。
8、根據我國《民則》第五十八條的規定,違反或者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開設或者以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如果夫妻一方是因為行為,涉及賭資巨大,已經超出了正常的娛樂范圍,應認定為“參與賭資較大”和“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行為在民事上屬于沒有效力的行為,因該民事行為所欠的債務不予支持。我國規定“之債不予保護”,所以說的債務可以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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