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婚前財產后老伴能繼承嗎,大家都知道,有人問找老伴后財產應該怎麼分配?,另外,還有人想問婚前的買的房,將來分財產的時候有后找老伴的嗎?,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后老伴能繼承房產的多少?后老伴的子女有繼承權嗎?下面就一起來看看找老伴后財產應該怎麼分配?,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婚前財產后老伴能繼承嗎
1、婚前財產后老伴能繼承嗎:找老伴后財產應該怎麼分配?
1、房子是生前和你爸共同購買的,為你爸媽的共同財產,去世后,生前的財產由你爸和你共同繼承,也就是說這套房子一半的一半,即1/4是你的。
2、如果到時候房產證用你的名字辦,意味著,你爸將這套房子的3/4贈予給你。
3、個人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你爸的房產、存款都屬于你爸和你婚前的個人財產,屬于你爸個人所有,與你的沒有關系。
4、如果你爸和你已登記結婚了,后你爸去世了,那麼你爸和你結婚之后所產生的財產屬于你爸和你的共同財產,房子和存款的部分屬于你爸的個人財產,部分因發生了繼承,所以屬于你的財產。
5、你爸和婚姻關系已經終止,不需要解除手續。夫妻一方去世了,婚姻關系自然就終止了。
6、新的婚姻法解釋三條款較多,在這里不再詳述,具體自己到網上搜索一下。
后老伴能繼承房產的多少?后老伴的子女有繼承權嗎?
2、婚前財產后老伴能繼承嗎:婚前的買的房,將來分財產的時候有后找老伴的嗎?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受到保護。后老伴能分婚前房產嗎。
在我國早期的婚姻法等相應法規中,對婚前財產未作規定,默認結婚后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財產。但經修改的婚姻規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相關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后老伴遺產繼承法。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引者注:此處十七、十八條即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在理解婚前財產時應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親爸死了不給遺產。
曾在年的司法解釋中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一司法解釋規定婚前財產只要經夫妻共同使用、經營、管理并經過一定期限就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不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合所有權取得的理論,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釋權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沒有采納這一司法實踐中的,第18條第1項明確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為此,《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9條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釋與新的司法解釋相抵觸,因而應以新的司法解釋為準。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如何讓拿不到遺產。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婚前財產半路夫妻能繼承嗎。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后一方單獨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于簡化財產關系,便于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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