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離婚后再分財產可以嗎,大家都知道,有人問離婚后財產分割完畢,還能要求再次分割財產嗎?另外,還有人想問離婚后,什麼情況下能夠主張再次分割財產,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已經離婚了,還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財產嗎?下面就一起來看看離婚后財產分割完畢,還能要求再次分割財產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離婚后再分財產可以嗎
1、離婚后再分財產可以嗎:離婚后財產分割完畢,還能要求再次分割財產嗎?
離婚后財產分割完畢還是可以在要求分割財產的,只要向再申請。只要認為這個財產分割是有疑問的,就可以向提出申請。也是會受理的。在離婚的時候,我們把財產分割清楚了,這樣就可以防止以后有很多的矛盾和糾紛。是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了的話,就可以走的程序。
如果要走的程序的話,各方就要拿出對自己比較有利的證據,如果是婚姻過錯的一方的話,他會承擔比較大的責任,他分的財產是會少一些。現在也有很多公益援助的律師,如果自己有什麼不懂的話,就可以請教這些律師。因為有的事情用司法解決的話就會有不一樣的說法,所以我們不要想當然的以律跟我們想象的一樣。
還是有很多條文規定的,這些只有律師是最清楚的。律師都會從不同的角度用司法的手段解決官司。就像是很多有錢人,他們在離婚的時候都是需要請律師的,因為他們的財產金額非常巨大。肯定要請一個比較專業的律替他們答應,他們才能保證自己的權益。就像是比爾蓋茨和他的妻子梅琳達就離婚了,但是他們兩個肯定是有很大的財產爭議的,因為兩個人一起創立了微軟。他們肯定需要律分割兩個人的財產。
如果是在一次離婚判決之后對這個判決結果不服的話,還可以進行上訴。可以上訴到中級,中級的話要是再不服的話,還可以上訴到。只有這兩次的上訴機會。所以想要分割更多的財產。就應該拿出更多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證明自己的工資多,而且為家庭付出多。房子的錢都是由自己出的。
2、離婚后再分財產可以嗎:離婚后,什麼情況下能夠主張再次分割財產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轉移、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轉移、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也就是說,出現以下兩種情況時,訴訟離婚后的財產可以重新分割:
1、訴訟離婚時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
已經離婚了,還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財產嗎?
2、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離婚后,發現對方的上述行為,有新證據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二、協議離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九條:男女雙方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當受理。
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根據我國的規定,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返回,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可以受理;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因此,協議離婚后財產還可以重新分割的情況有:
1、漏分的財產;
2、協議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3、協議離婚后,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4、登記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需要提醒的是必須存在欺詐、脅迫的前提條件才可以要求對協議離婚的財產進行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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