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夫妻共同財產怎麼繼承,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怎麼繼承需要什麼手續,另外,還有人想問怎麼才算夫妻共同財產,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夫妻共同財產子女怎麼繼承,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怎麼繼承需要什麼手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夫妻共同財產怎麼繼承
1、夫妻共同財產怎麼繼承: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怎麼繼承需要什麼手續
夫妻一方去世的,其個人財產作為遺產開始繼承,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由順位繼承人平均繼承遺產,順位繼承人包括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夫妻共同財產中一半的份額是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另一半屬于其配偶的個人財產,如果雙方生前有關于夫妻財產的分割約定,按照約定確認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
《繼承法》夫妻共同財產遺產繼承。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夫妻共同財產子女怎麼繼承
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夫妻共同債務和遺產繼承。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夫妻共同財產中繼承的部分。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怎麼繼承:怎麼才算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共同共有財產繼承。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婚后財產如何繼承。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夫妻共同財產繼承順序及比例。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子女怎麼繼承。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費、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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