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二婚需要把改成離異嗎,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再婚需要把改成離婚才能辦嗎,另外,還有人想問二婚登記,上需要更改離異后才能嗎,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上是離異,現在二婚要離婚,需要變更嗎?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再婚需要把改成離婚才能辦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二婚需要把改成離異嗎
1、二婚需要把改成離異嗎:再婚需要把改成離婚才能辦嗎
再婚辦結婚證是否需要把改成離婚,由當事人自己決定了再婚領證必須是離異嗎。
2、二婚需要把改成離異嗎:二婚登記,上需要更改離異后才能嗎
完全正確是未婚其實離異。
《婚姻登記條例》我二婚登記填的未婚。
第四條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結婚登記。
第五條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離異再婚填的未婚領證了。
3、二婚需要把改成離異嗎:上是離異,現在二婚要離婚,需要變更嗎?
您好,您所指的需要變更是指上的“婚姻狀況”,你可以更改,也可以不更改。離婚后再婚,需要在結婚登記時原離婚的一方出示證、和離婚的資料(比如離婚證、法定判決的離婚裁定書等),并不是以上的“婚姻狀況”欄填寫的婚姻信息為準。再婚改已婚的證明。
離異后,如果再婚的話,再婚之前應將的“婚姻狀況”改為“離異”。
三、持有我國審離婚判決書的當事人申請再婚,須提供出具的離婚判決書發生效力的證明。
4、二婚需要把改成離異嗎:再婚登記用改成離異嗎
再婚前需要將的“婚姻狀況”修改為“離異”,以此證明事實婚姻狀況。二婚被寫成再婚了。
結婚登記時需要出示,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上的“婚姻狀況”應與事實相,不相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二婚不說會直接查到嗎。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
第二十九條內地居民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
居民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上是離異,現在二婚要離婚,需要變更嗎?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5、二婚需要把改成離異嗎:再婚辦結婚證上要改成離異嗎
不需要改。結婚登記時男女雙方都應當出具下列和證明材料:離婚消除記錄。
(一)本人的戶口簿、;離婚后戶口必須改成離異麼。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戶口簿“婚姻狀況”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婚姻狀況的主要依據其本人書面聲明。二婚上顯示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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