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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夢佬 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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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一75歲老人征婚信息

1、找一位七十以上單身老人,我養他,為他養老,不要他任何錢財。這是唯

隨著21世紀的到來,我國老齡人口不斷增加,人均年齡已達70多歲。由于老年人的子女都有工作,三代同堂的家庭不斷減少,空巢家庭日益增多,特別是獨居老人有著孤獨感、失落感和寂寞感,這對健康是不利的。筆者對湖北大學離退休的位老人作過調查,沒有伴侶(含喪偶、離異、獨身)的老人近60人,占7%。在此,筆者就老年人再婚問題談幾點認識。一、獨身老人對老年婚姻的幾種態度1.有一部分喪偶老人,因為夫妻感情甚篤,為了對已故伴侶的忠貞愛情,終身不再結婚,其中女性居多。如有一位老人對我說,再婚是謀財害命。意思是說再婚要花錢,影響身體健康而縮…應為老年人建立一些像“老年人聊天站”、“老年大學”之類的場所,為老年人提供一些的機會。兩位老人在天津老年大學的課探討古詩詞。新華

按照中國的傳統習慣,每逢春節必定要一家人團聚鬧鬧過新年,山東的林桂成的新年之夜卻是在和兒子們的爭吵中度過的,就是林桂成的準老伴。60一70歲老年女士征婚百姓網。

林桂成今年67歲,中年喪偶之后一直寡居,靠著務農將三個兒子養大,前些年最小的兒子也結婚搬進了新,原來的家就剩下老林一人,顯得空蕩蕩的。去年老林的隔壁搬來了新鄰居陶某,是一位從異地來山東探親的老太太。陶某非常熱心,經常幫老林做些家務,空閑的時候也經常聊天,老林也覺得家里多了一個人不那麼冷清。

去年4月份,老林跟陶某商量過之后決定跟兒子宣布兩人決定再婚的消息,兒子們紛紛贊同,并開始為老林的再婚積極籌備。但此時,陶某的丈夫卻出現了,并說陶某雖然和他分居多年,可并沒有離婚手續。陶某極其尷尬,沒有和老林打招呼就搬走了,從此再無音訊。

突然的變故讓老林的再婚成了街坊的一個笑話,兒子們也頗有些抬不起頭。

去年年底,老林在朋友的介紹下又認識了現年61歲的于秀芝,兩人言談甚歡,雙方都很滿意,但老林想起上次的遭遇仍然心有余悸。于是老林和三個兒子商量婚事,沒想到遭到了兒子的一致反對。

兒子們覺得上次的鬧劇已經夠丟人了,并且于秀芝如果和結婚,今后財產和屋還要分給外人,因此堅決不同意。無奈之下,老林只好和于秀芝過起了同居生活,兒子們知道之后再也不登門,于秀芝在老林家的身份一直沒有得到認可。

走進婚姻的兩大障礙

沈陽勞動模范周淑華年退休后,建起了沈陽家老年人婚姻介紹所。周淑華(右二)在與老姐妹們談論再婚后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話題。李鋼攝70歲老人。

老年人喪偶后比起中年人和年輕人來說更難重新家庭。據《中國婦女報》刊登的最近一項全國性的調查表明:中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中,無配偶的達35%,有再婚意愿的達37.6%,付諸行動的只有6.9%。

在中國,老年人再婚面臨著許多非常現實的問題,比如子涉的問題、婚后生活習慣問題、財產如何分配的問題、雙方子女的撫養問題等等。

60歲一70歲老年人征婚啟示

老年人在經歷了生活的磨難之后,在將子女撫養的基礎上才選擇再婚,他們比年輕人更懂得珍惜感情。但是,僅再婚后的財產問題和子女贍養問題,就已成為制約老人再婚的兩大障礙。為此,有些老年人寧愿孤獨一生,也不愿走再婚這條路。

天津82歲的曹某也沒有想到自己的黃昏戀情居然成了子女推卸贍養責任的借口。曹某于年與程某再婚,前年10月,曹某被查出患癌癥住進。住院期間一直是76歲的程某陪伴伺候。去年春節期間,曹某,給他的子女們打,但只有女兒到看望。除夕夜,只有程某在病中陪伴著曹某守歲。老兩口相對無言,坐待天明。

天津老齡會接待室負責人杜新科說,老年人再婚后,當其中一方患病或故去時,子女因財產等問題引起糾紛,引起訴訟,使老人的權益受到,使曾經美好的婚姻與和睦的家庭成員關系蒙上陰影,這樣的婚姻糾紛十分普遍。

面對這諸多問題,于是有的老人干脆不結婚只同居。這種看似現實,但如果兩個老年人只同居而不結婚,一旦出了問題則沒有任何的保障。老年人同居現象中更嚴重的問題是可能會最終傷害女性老人的權益。由于女性老人的預期壽命長,往往同居到還是男性老人要先離開人世。女性老人不僅在日常生活中照顧“老伴兒”的起居,在“老伴兒”生病住院期間,還承擔了護理照料工作。如果她不能被對方子女接納,很可能會被“掃地出門”。有關律師指出,按照,未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均按同居關系處理。發生糾紛后,各項權益也不受保護。另一方面,同居現象也可能給某些道德不過關的老人以可乘之機,借同居騙取錢財、老年人身心健康等。

銀發婚姻需要保障大齡剩女找小伙解決需求。

老人再婚現在已越來越被所理解。但很多老年人面臨再婚的選擇時,卻仍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只能依靠婚介所。一位征婚的老人不無感慨地說“我找個老伴兒,比年輕人找對象還難呢。”老人公園交易。

已經離異5年,55歲的劉女士對婚介機構的服務十分不滿,她說:“首先婚介機構不能拿婚姻介紹當成一種生意來做。現在的婚介所只是走走形式,不以人為本,而是以錢為本。現在婚介所給我的感覺是,沒有安全感,多收費,亂收費,收費后不服務。其實,現在婚介所是天津中老年人再婚的一條重要途徑,要加強管理。”對此,天津輿情研究所所長王來華認為,各方面也應為老年朋友們想一想,多為他們建立一些像“老年人聊天站”、“老年大學”、“中老年活動中心”之類的場所,以便給那些天天在家與寂寞相伴的老年人一些的機會。

除了感情上的,老年人的再婚不但要有愛情,也需要“面包”。缺乏住和足以維持的收入,也阻礙著老年人的婚姻戀愛。研究老人問題的郭崇德教授認為必須健全性勞保制度,特別是對于農村那些沒有退休金的孤身老人。

新的《婚姻法》為老年人的婚戀提供了一層保障,有效兼顧老年婚戀在財產繼承、老年贍養等方面的難題。根據新《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的費、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和其它應當歸一方的財產”,都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也就是說夫妻一方所有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共同財產,取消了原婚姻法關于夫妻關系滿7年列為共同財產的規定。而且對婚后所得財產、婚前財產,夫妻都可以通過書面的形式約定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75歲以上的征婚女。

許多老人、子女擔心的住、存款的所有權問題經過約定,可以完全不因再婚所改變。同樣,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也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老不必擔心再婚后子女不再管的問題。

今年76歲離休教師任光因老伴去世,于年春通過婚姻介紹所認識了50歲的徐麗萍,比他小整整26歲的徐女士開始并不十分同意,認為年齡上差距太大。之后在經歷了近半年的交往,慢慢覺得任先生人品好,兩個人性格也很合得來,在一塊兒也有話說,現在要找這樣的對象實在太難了。而任先生自己也說:“我覺得老年人找對象最重要的還是有共同語言,有感情基礎。我一共有六個子女,他們一半同意一半不同意,但我也不用他們贍養,我自己有退休金,他們愿意來看我們,我和老伴兒也歡迎,不愿意來就算了。老伴兒還年輕,現在還沒有退休,她說讓我把退休金存起來留著將來我們養老用,而日常的生活消費就用她現在的工資。”任先生坦言他和徐女士婚前也沒有進行財產,但他們相處得非常融洽。“她人很好,還問我前面老伴兒的,說到那天的時候,還要跟我一塊兒給前老伴兒燒點紙錢。”任先生說這句話時,臉上洋溢著青春的光華。

王來華強調指出,真正的幸福總是把握在自己手里。可以盡量為老年人提供了一個更為廣闊的情感空間,為他們營造一個盡可能的氛圍,但到頭來,婚姻畢竟不是交易,還是需要一定的感情基礎的,幸福的生活終究是無法用物質來衡量的。所以,還是需要老人們自己抓住這不多的時機,勇敢而明智地選擇自己的幸福生活。(供稿《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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