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條件,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如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需要哪些條件,另外,還有人想問爭奪孩子(4歲)的撫養權具備哪些條件?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爭奪撫養權,需要什麼條件,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如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需要哪些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條件
1、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條件:如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需要哪些條件
按照《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規定,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因此要爭取子女的撫養權既要考慮孩子年齡是否有特殊性(一般兩周歲以下跟隨母親生活為主),還要積極對照上述意見中的規定搜集證據證明本方有更多合規定的更適合撫養孩子的條件和情形以及對方存在不適合撫養孩子的情形。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技巧。
司法依據:
《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爭奪撫養權,需要什麼條件
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規定,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法庭上女方最不宜說的話。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離婚后9個月歸誰。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女人最狠的離婚策略。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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