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二婚結婚多少年能分得對方的財產,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再婚多少年,他的房子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另外,還有人想問結婚一年,男方已是二婚,女方要求離婚,能分到財產嗎?,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二婚結婚十年,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離婚可以分到嗎,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再婚多少年,他的房子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二婚結婚多少年能分得對方的財產
1、二婚結婚多少年能分得對方的財產:再婚多少年,他的房子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1、無論再婚多少年,對方的房子也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因為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而對方的房子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2、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3、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二婚結婚十年以上離婚財產怎麼分。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結婚一年,男方已是二婚,女方要求離婚,能分到財產嗎?
1、夫妻離婚時,男女雙方均有權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半路夫妻能繼承房子嗎。
2、根據規定,結婚自愿、離婚自由,男女雙方均有要求離婚的權利和自由。要求離婚不是過錯,要求離婚的人仍然享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二婚女方帶的孩子可以繼承財產嗎。
3、能否分得財產的前提是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可供分割。如果夫妻結婚時間較短,未形成夫妻共同財產的,不存在分割的問題。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予以保護。2021年二婚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3、二婚結婚多少年能分得對方的財產:二婚結婚十年,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離婚可以分到嗎
雙方離婚需要協議分割屬于兩位共有財產,不能分割屬于一方個人合法擁有的財產,
除非該住先有雙方書面約定,
《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婚結婚十年,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離婚可以分到嗎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的費、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二婚男方婚前財產女方有份嗎。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如果女方先提出離婚會怎麼樣。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二婚結婚后多久財產才算共同的。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予以保護。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
第十九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結婚多久有財產分割。
以上就是與再婚多少年,他的房子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相關內容,是關于再婚多少年,他的房子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分享。看完二婚結婚多少年能分得對方的財產后,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