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離婚孩子滿18歲跟誰,大家都知道,有人問我要離婚,滿十八周歲的兒子會判給誰,另外,還有人想問已滿18周歲的孩子,父母離婚后可以誰都不跟嗎,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女人離婚后,孩子滿18歲跟誰都行嗎?離婚時是判給男方的,那以后孩子回女方那可以嗎?還需要改撫養權嗎,下面就一起來看看我要離婚,滿十八周歲的兒子會判給誰,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離婚孩子滿18歲跟誰
1、離婚孩子滿18歲跟誰:我要離婚,滿十八周歲的兒子會判給誰
您好,撫養權的問題,我國《婚姻法》第36條第3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夫妻離婚孩子18歲以上怎麼判。
女人離婚后,孩子滿18歲跟誰都行嗎?離婚時是判給男方的,那以后孩子回女方那可以嗎?還需要改撫養權嗎
(一)子女不足2周歲的情況離婚孩子到年滿18歲后跟誰。
依照年11月3日頒發的《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條規定:“2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滿18周歲父母離婚需要跟誰嗎。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離婚后孩子滿18歲歸誰。
(二)子女2周歲以上的情況
子女在2周歲以上的,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且雙方同爭子女撫養權的,應同等的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長。
2、離婚孩子滿18歲跟誰:已滿18周歲的孩子,父母離婚后可以誰都不跟嗎
已經18歲的孩子,父母離婚后可以誰都不跟嗎?你如果18歲,你是成年了,但是你還沒有經濟來源,沒有經濟收入,你可以選擇跟誰生活,但是你自己是生存不了的,畢竟你才18歲,你還要上學,你還要完成你很多的學業,如果你誰都不跟的話,那誰負責你的吃一住行呢?你自己畢竟還小,還在上學,必須得有人去照顧你,我覺得你還是選擇一個比較好
3、女人離婚后,孩子滿18歲跟誰都行嗎?離婚時是判給男方的,那以后孩子回女方那可以嗎?還需要改撫養權嗎
可以的,可以向起訴變更撫養權的。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離婚后,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無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判決。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也就是說,在哺乳期內,孩子是由母乳撫養的,一般應由母親直接撫養,而則需按月按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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