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離婚在哪里起訴離婚,大家都知道,有人問起訴離婚是在哪里起訴都可以嗎?另外,還有人想問離婚找不到人,應該去哪起訴,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起訴離婚要去什麼地方去起訴?下面就一起來看看起訴離婚是在哪里起訴都可以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離婚在哪里起訴離婚
1、離婚在哪里起訴離婚:起訴離婚是在哪里起訴都可以嗎?
起訴離婚一般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起訴書,可以直接去!
2、離婚在哪里起訴離婚:離婚找不到人,應該去哪起訴
分三種情況:法庭上女方最不宜說的話。
原告起訴離婚時,原告在戶籍地沒有居住在外地,而被告離籍地到外地居住超過一年,在原告戶籍地起訴;
原告起訴離婚時,雙方都離籍地超過一年,向被告在外地的經常居住地起訴;
原告起訴離婚時,雙方都離籍地超過一年,被告在外地沒有經常居住地,原告向被告戶籍地起訴。
見:《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條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
第四條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離婚不想等30天冷靜期怎麼辦。
第十二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管轄。
3、離婚在哪里起訴離婚:起訴離婚要去什麼地方去起訴?
1.根據你陳述情況,起訴離婚需要去對方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地)或者是對方所居住地起訴離婚也是可以的。
4、離婚在哪里起訴離婚:離婚起訴在哪里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在哪里起訴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管轄。但是以下是一些特殊情況的管轄:
起訴離婚要去什麼地方去起訴?
(一)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管轄。(異地離婚的種情況:原告在戶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離口所在地超過一年,由原告戶口所在地管轄;異地離婚的種情況:雙方均在異地超過一年,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管轄。
(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管轄。
(三)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管轄。
(四)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管轄。
(五)被告不在領域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管轄。
(六)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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