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怎樣才算分居兩年,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夫妻分居滿兩年如何認定,分居的兩年的時間從何時計算,另外,還有人想問怎麼證明夫妻分居兩年,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怎樣才算是分居兩年的有效證據,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夫妻分居滿兩年如何認定,分居的兩年的時間從何時計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怎樣才算分居兩年
1、怎樣才算分居兩年:夫妻分居滿兩年如何認定,分居的兩年的時間從何時計算
一、夫妻分居滿兩年如何認定
我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調解,應準予離婚,那麼,夫妻分居滿兩年,就可以判決離婚嗎?這就要從四個方面來把握。
1、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怎麼判定分居兩年。
夫妻分居,有客觀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雙方自愿協議分居的等多種情況。比如,夫妻分別在兩地工作,因相隔遙遠而沒有同居條件。這種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時間再長,也不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準予離婚的情形。
有些夫妻,他們感情尚好,也不愿離婚,但由于某種原因,自愿實行分居。這種情況,也不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準予離婚的條件。作為應準予離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須是因夫妻感情出現問題,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厭惡而造成的分居。
怎樣才算是分居兩年的有效證據
2、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
首先,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
其次,分居必須是持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則應從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計算。不能把前后幾次分居的時間累加計算。
3、“夫妻分居滿兩年”須以證據證明。怎麼確定分居滿兩年。
我國婚姻法雖然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規定定的可以準予離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實踐中要想憑借這條規定而達到離婚之目的,卻著實不易。分居兩年中間回家住幾天算嗎。
二、分居的兩年的時間從何時計算
分居的兩年的時間計算如下:
1、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2、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應從同居后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后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夫妻怎麼才算分居兩年。
2、怎樣才算分居兩年:怎麼證明夫妻分居兩年
3、怎樣才算分居兩年:怎樣才算是分居兩年的有效證據
證人證言!
周圍鄰居或者單位開的證明.
4、怎樣才算分居兩年:怎麼證明夫妻分居兩年
5、怎樣才算分居兩年:如何證明分居滿兩年,有哪些證據證明夫妻分居
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這里需要特別提醒一點:因為分居為夫妻之間的私事,外部的證據的證明力十分有限。因此即使有上述證據,也未必一定會采納。因此,對于那些試圖通過“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而離婚的人,如果還沒有分居,還是放棄,而轉為直接起訴離婚,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以后,再次提起離婚訴訟,這時通常會判決離婚。這樣要比苦苦等待兩年要快多了,而且成功率還高。如何界定分居兩年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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