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婚姻感情破裂的標準是什麼,大家都知道,有人問什麼才算感情破裂有哪幾種,另外,還有人想問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條件,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判斷標準是什麼?下面就一起來看看什麼才算感情破裂有哪幾種,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婚姻感情破裂的標準是什麼
1、婚姻感情破裂的標準是什麼:什麼才算感情破裂有哪幾種
你好,尊敬的用戶朋友,很高興為你解答問題!
分居不在一起住了,
或者是一方不經常不回家,回家看見就煩。
祝你天天快樂,如有不足,可以繼續追問,如果滿意請采納,謝謝,O(∩_∩)O~。
2、婚姻感情破裂的標準是什麼: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條件
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關于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供你參考借鑒:
1、關于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于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于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后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后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于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后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于離婚的程序、所需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后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十年同船渡、百年共枕眠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婚姻是大事、結離需謹慎,不要輕言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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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婚姻感情破裂的標準是什麼:婚姻破列原則性問題有哪些
5、規定的準予離婚的標準中條是:E.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為兜底條款。具體指的是什麼,應由根據情節綜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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