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年虎男婚外情
文/萱小蕾、又名漠泱
你 我、我陪你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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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群里,幾個姐妹在討論一個 上的帖子。帖子寫的是林某某生前談婚姻,內容大意是美化他的。
他44歲離了婚,娶了一個比他小很多的女學生,并且說這是他這輩子做的最正確的事情。文中談到,他跟發妻沒感情,婚后關系一直不好。
因為發妻沒有文化,大字不識。有一年春節,家里沒飯吃,他都不知道發妻去哪里了,他只好跟孩子在家泡面吃。
如果內容屬實,那麼在林眼里,是他娶了發妻沒有愛情,所以很痛苦,因此才碰,因此離了婚,娶了別人,理直氣壯過上了幸福生活。
但是在另一個姐妹的眼里,卻看到了發妻的角度。這個姐妹說:從發妻的角度看,就是一個長得不太帥的大叔走紅出名了之后,拋棄了發妻。
然后,他跟美麗年輕的女大學生結婚了。可是發妻不會寫,沒文化,所以不替幫自己發聲,只能任由林去描繪這件事,真相如何,大家并不知道。
的確,我們不知道背后的故事如何,不能輕易評論。但這位姐妹說:那些在外面有債,但沒有拋棄發妻的男人,相比林這類男人,倒還算有點良心。
我當時不太同意這個觀點,我覺得那樣的男人更自私。自己談,還把發妻放在家里作為后路,老了之后,發妻就是自己的老伴兒。或是玩累了之后回家,發妻還在等自己。這樣就兩頭不誤,很劃算,很自私。
而那些有了就離婚的男人,至少給了發妻一條新生活的路,給了她自由,也算是一種尊重。
可那位姐妹不同意我的觀點,她說林的發妻是在他清貧時期跟著他的,被拋棄了還要聽他在外面說那些自己沒文化之類的話,自己不能發聲,沒人知道她是什麼情況,很可能她根本不想離婚。
因為林發妻這種情況,一般都不愿意放棄丈夫,因為她們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是弱勢群體,離了也不好嫁。
這一類女人,愿意守著正室的身份,并不想離婚換人。她們覺得再嫁,也未必能幸福,還不如苦守一個到老死。
像張幼儀那麼厲害的角色,也是徐志摩逼著離婚才離的。而胡適的老婆江冬秀是比產厲害,不識字還小腳,也嫁了胡適這樣的曠世大才子,也遇到過婚戀。
胡適也因為喜歡上女學生,也向她提出離婚,但這個女人比較厲害,胡適被了,后來就白頭偕老了。
聽這位姐妹這樣一說,又有些道理。很多女人的確不想離婚,不想放棄自己的丈夫。所以即使知道他們有了,也忍氣吞聲,只要他不拋棄這個家、只要他還對這個家負責任就行。
這一類女人,多半是很難或不想獨立生存,或者怕離婚后名聲不好,特別在從前那個年代,她們更怕離婚帶來的指指點點。
而那些知道了自己男人有、就毅然要離婚的女人,一般都是比較出色的,有志氣有智慧,獨立生活能力也不差。可如果她們是那樣的妻子,她的男人又不會那麼放肆在外面了。
被這個姐妹這麼一解釋,相對來說,那些有了、但因為責任沒有放棄自己家庭,沒有跟正室離婚的男人,是不是真的就要好一點呢?
有人說,很多事,要“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無完人”。一輩子很長,婚姻中,誰都有心猿意馬的時候吧。
這話又有幾分道理,婚姻中,兩人長時間的相處后,誰能保證自己心里沒有過什麼別的想法呢?是不是也遇到過伴侶之外打動心的人呢?
如果能克制住,能在行動上對得起自己的另一半,能在行動上維持責任和基本道德,也算不錯了吧。
的確,不管是感情上還是人生路上,對待他人的要求,有時候要論跡不論心,可很多人總想把對方的心來看。
特別年輕那會,覺得愛情就得一心一意。對方要發個呆,都會懷疑他是不是在想人?連發呆時間都不愿給他,覺得那樣就是心理上的背叛,是不專一。
到了一定年紀,你會發現,其實很多人表面能做得好就已經不錯了,能負責任就是好男人了。因為還有很多人,連最基本的責任都做不到,拋妻棄子不顧一切,那樣帶給伴侶的傷害更大。
很多女人因為生育和照顧孩子,失去獨立生存的能力,沒有依靠,嫁一個人就希望能一輩子依靠他。如果被拋棄,就一無所有,自然就會生活得很慘,受的傷害也更深。
有些男人即使婚外喜歡上別的女人,也會繼續對妻兒負責。虎是良心未泯,但一樣是不正確的行為。一輩子不短也不長,既然選擇了彼此做伴侶,就要盡全力從身心上都負責才對。
而那些在發妻沒有做錯任何事的情況下碰的男人,一種碰了但不離婚,他們可恨。另一種不光碰了,還要跟發妻離婚,只能說他們更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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