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算自己的婚姻
對個人收入狀況及婚姻狀況的調查與核實是個人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防范個人風險、消除瑕疵的重要保障。
按照銀監會的管理要求,個人承擔的全部債務月還款額不應超過其總收入的55%,因此對個人收入狀況的核實,直接關系到借款人及人是否具備償債能力的問題,也是合理確定期限的重要依據。如果我們不認真核實個人收入,則對額度、期限的確定帶有極大的隨意性和盲目性,甚至從放出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不能按期收回,埋下了風險的隱患。
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話(如婚前財產),其家庭所擁有的全部財產及債務均定共有。同時,按照《物權法》的規定,以共有財產對外提供或借貸必須征得共有人的同意,否則將會影響到共有權的處置。
基于以上因素,為避免在訴訟時出現瑕疵,有效解決我行送審業務的規范化,筆者認為經營部門應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對個人收入狀況和婚姻狀況的核實。
一、對于個人收入狀況的核實應比照以下之一:
(一)對有穩定職業,基本依靠工薪收入人群的核實:
(1)對已繳納公積金的人群可提供公積金查詢單,通過公積金查詢單中標明的繳存比例,反求工資收入。其計算為:個人月工資收入=(公積金月繳存額÷2)÷月繳存比例
(2)每年年末由部門出具的已納稅通知單,該通知單載明了納稅人上一年度的全部計稅收入。
(3)對在銀行代發工資的客戶,可提供銀行代發工資卡、折明細(至少需提供連續三個月)。
(4)對提供單位所開具收入證明的,須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管理部門專用章,客戶經理要通過核實、實地調查等方式予以確認,并將確認結果在調查報告中注明。
(二)對于個人收入不穩定人群的核實:
1.對自雇人士收入的核實:
根據銀監會的規定,所謂自雇人士即自行成人機構或其他經濟,或在上述機構內持有超過10%股份,或其個人收入的主要 為上述機構的經營收入者。
(1)對自雇人士在申請個人解決其所經營的企業資金需求時,對其個人收入的核實不能僅憑其所經營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來判斷其還款能力,應通過要求其提供有關資產證明、銀行對賬單、財務報表、稅單證明和實地調查等方式,了解其經營情況和真實財務狀況,全面分析其還款能力。
(2)如自雇人士所經營企業規模較小,不能提供正規的財務報表時,我們可以借助其所經營企業的業務流水來幫助判斷其收入狀況。具體是可以調取借款人或者其配偶或其 的財務主管人員名下的銀行賬戶、業務往營流水賬等。
(3)對正常納稅的自雇人士也可借助其納稅證明判斷其收入。
2.對從事承包作業人群個人收入的核實:
(1)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承包合同。通過合同期限、承包費用、結算憑證等測算承包期間內的合理收入狀況,判斷其收入。
(2)如不能提供承包合同的,要求客戶經理要通過對其經營狀況的實地調研,參照同類客戶的收入狀況判斷其收入,并將判斷過程及結果在調查報告中闡述說明。
3.對農戶個人收入的核實:
對農戶個人收入的核實是最難的,因為農戶的收入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受自然環境、氣候、環保、技術手段等因素的影響較大,且同類客戶也會存在較大的差異。因此,對農戶收入的核實一般采用:
(1)歷史經驗推斷法:根據農戶提供的承包合同,客戶經理應實地核實種養殖種類數量,參照本地區歷年種養殖收獲平均結果及市場行情,推算出其收入狀況,并在調查報告中闡述說明。
(2)現有財產佐證法:客戶經理應實地調查申請人目前所擁有的房產、汽車、機械設施、家電等財產來佐證其家庭實力。因為這些財產的取得是申請人靠過去收入轉化而來,證明了申請人的經營能力,也預示其今后可能還會繼續有較強的經營能力。對上述佐證過程客戶經理應在調查報告中進行闡述說明。
二、對個人婚姻狀況核實條件。
(1)對可以提供結婚證的,經辦客戶經理需在該復印件上注明“與原件核對無誤”。
(2)對不能提供結婚證但夫妻均在同在一個的,客戶經理應在認真審核中的記錄內容,核實無誤后,在相關復印件中注明:“經查驗原件,某某與某某確系夫妻關系”等字樣。
(3)對既不能提供結婚證也不在一個的,可到原婚姻登記的門婚姻證明。或提供戶籍所在地出具的證明。
以上就是與怎樣算自己的婚姻相關內容,是關于婚姻的分享。看完算算我的婚姻與命運后,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