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年與九八年結婚好嗎
兒子大學畢業,工作三年了,處了一個女朋友,來家里之一次,我和妻子就喜歡上了這個女孩子。原因很簡單,她的父母既不是,也不是富商,只是普通的體制內的,女孩子既不矯情,也不貪圖富貴,知道節儉,攢錢過日子,這在當今,已經實屬難得了。
為了讓兒子珍惜女孩子,真心真意的對待婚姻,家庭,我跟他講了我和也就是我的前妻的陳年往事。
95年我大學畢業,反復思考,放棄了大學時期,特別喜歡的一個女生,與等了我三年的高中時期的學了婚禮。
她的家庭我在高中時有一些了解,比較富有,而我呢,就是個農村孩子,是家里唯一的勞動力,賺錢扶養姐姐,我,還有弟弟。家境不太好,但在農村,因為能干,和勤儉持家,再加上頭腦靈活,結交的比較廣,日子過的比其他人家要好一點。
那時候的我,沒有經驗,只知道喜歡她,根本沒想過她家的經濟情況對我的影響方面的事,而且受和母親教育,不愿意接受他人給我的幫助,一心只想著自力更生,與妻子安心過日子,因為這個想法,我堅決拒絕了岳母送給我的很多結婚物品,包括房子,家具等,因為我覺得我有雙手,可以創造。因為這件事,岳母覺得我不識抬舉,弄得不亦樂乎。
但是因為存在著感情,她也沒考慮經濟的重要性,同意和我結婚了。
我被分配到一個大型企業工作,之一年在車間實習。岳母覺得一個大學畢業生,畢業了,就在車間干活,覺得很沒有面子。嘴上不說,但是私下里總和妻子嘮叨,表現的很不滿意。
96年,兒子出生了,我的收入養家糊口很不容易,畢竟剛畢業,收入很低。因為我踏實肯干,單位把我從車間調到了生產科擔任生產調度,背離了我的財務專業,干起來了生產。岳母和妻子聽說我去了辦公室態度上有所改變。
97年和98年我擔任了生產科長,成了單位的中層,同時兼任團委工作。岳母家也開了一個小工廠,妻子在她母親那里干活,岳母答應給她工資。我不同意她這麼做,覺得她還是把精力放在扶養孩上比較妥當,但是遭到了她們的反對,理由是我的收入養活不了她們母子。
99年因為身體不好,單位把我調到財務科工作,擔任成本會計,同年,妻子不知道什麼原因,與她母親鬧掰,回到了我們自己租的房子,帶著孩子,安心的和我過起了日子。兒子被我送到了家附近的幼兒園。
2000年,我和妻子商量,打算買一套房子,兒子越來越大了,不能讓他覺得沒有固定的家。妻子極力反對,因為她覺得我不可能買得起房子,而且對我說,別買了,你根本買不起,還是等她和關系緩和了,讓給她買吧。
我見她對我沒有報以任何希望,覺得我就是一個,不可能賺到錢,更承擔不起家庭的重擔,只不過沒直說罷了。
我也沒說什麼,在我的骨子里面,不可能接受她家給我買的任何東西,更別說是房子了。于是我做了一個決定,背著她,去看了一個的房子,那段時間,由于我工作出色,被單位再次提拔為財務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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