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個人一生之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選擇好另一半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及其重要的。在我國傳統中,選擇嫁娶時間也是需要注意的,選擇一個黃道吉日結婚就預示會婚姻美滿。冬至節氣將至,冬至適合結婚嗎?其實什么時候適合結婚因人而異,一起隨最著名的風水大師汪春霖看看下面挑選結婚好日子的原則,看看你是否適合在冬至結婚呢?
一、日子選擇的通勝原則
這里說的通勝即黃歷,或者稱作皇歷,是在中國農歷基礎上產生出來的,帶有許多表示當天吉兇的一種歷法。黃歷相傳是由軒轅黃帝創制,故稱為黃歷,民間又俗稱為「通書」。但因通書的「書」字跟「輸」字同音,因避忌故又名通勝。黃歷主要內容為二十四節氣的日期表,每天的吉兇宜忌、生肖運程等。后經歷代先賢的完善,對婚娶的日子有如下的原則:
1、大吉之年份
雙春:指在年頭及年尾有兩個“立春”之年。由于春有一年之始及開枝散葉的象征意義,所以被認為特別宜嫁娶。
閏月:指該年在農歷中有閏月,即共有十三個月份。由于“閏”有滋潤、豐收之意,所以象征夫妻有愛情滋潤,恩愛和睦。
雙春兼閏月:“雙春”和“閏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雙春”,又有“閏月”,自然喜上加喜了!
2、不宜結婚的年份日子
盲年:指整年沒有“立春”的日子,通常“雙春”的下一年就是“盲年”。不過“盲年”亦有吉日,所以基本上盲年結婚也無不可。節日:避免一月,以免與過年這個大節相沖。避免陰氣極重的清明和盂蘭節,即三月和七月。
三娘煞: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基于報復心理,三娘喜與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便不宜結婚。
新人及親屬的生日:避開新人自己及雙方父母、未婚兄姐的生日。若雙親已經逝世,則避開其生忌、死忌。
喜沖喜或喪沖喜:一年內,家里最好不要辦兩次婚禮。若家中有直系親屬辭世,該年便不宜辦喜事。
二、日子選擇的特殊原則
通勝吉日并非放諸四海皆準,因為個體是有差異的,嚴格來說還要考慮結婚者的出生時間。一般而言需要遵循如下原則:
1、用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時間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時日這個「吉日」必然是一個有「貴人」出現的日子,五行上適宜辦喜事、不能與男方的財星及女方的官星相沖(財官多者例外)。
2、所擇日子不與雙方家長的生辰八字相沖這個「吉日」至少不能與雙方父母八字的用神(需求五行)相沖,不能與雙方父母的食傷星相沖(食傷重者例外)。
3、所擇日子不與卦象相沖一些人不能確定自己準確的出生時間,只有通過占卦來確定日子,這個日子不能與卦象規定的官星日財星日相沖。總體的原則是:日子要比月份重要,月份要比年份重要。盲年亦有吉日。
結婚吉日選擇六原則
1、選擇潤年潤月為宜。中國人對結婚日期的挑選頗為看重,并且非常講究“潤月”、“潤年”之說。擇結婚吉日,最好在有潤月的年份,因為會有好兆頭。當然,如果當年沒有“潤月”、“潤年”,也不必強求。注意,“潤年”有陽歷與農歷之分。今年就是公歷的“潤年”。
2、避開農歷的三七九月。選吉日最好避免在農歷的三月、七月和九月,因這三個月份分別適逢“清明”、“盂蘭”和“重公”,均為傳統的“鬼節”,不宜辦喜事。
3、避開三娘煞和楊公忌的日子。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基于報復心理,三娘就與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結婚。
4、擇日要以女方為準。擇日的一條原則是,以新娘方的出生日期為主,并參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話說:“子靠出生時,女靠行嫁年”,可見女方擇日之重要。若是把此原則顛倒或不顧,將會導致婚后的婚姻出現問題,甚至離婚,新人們萬萬不可忽視。
5、必須避開父母生日。在傳統命理學中,父母生辰不應與結婚吉日相同,即是父母生日的那天不宜嫁娶。
6、注冊與結婚儀式日期。如果你決定將注冊與結婚儀式的日期分開,最好這兩天都是擇日行事。如要取舍的話,便應以進行迎親及擺酒的傳統禮儀當日為準,選在吉日舉行,因為中國傳統始終視這天為真正婚嫁日。
了解了這一些結婚日子的挑選規則,你一定知道你適不適合在冬至結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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