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籃球需要兩隊每隊五個人,都有替補隊員,籃球得分共有三種,其中一種是罰球。如果有隊員違規滿5次,就必須退場更換替補隊員上場。
1.比賽方法
每隊6到12人,其中隊員五人,候補隊員為1到7個人,其中隊員中有一人擔任隊長。比賽共80分鐘,前、后半場,每半場各 20 分鐘,2場中場休息 10 分鐘。若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則舉行延長賽 5 分鐘,若 5 分鐘后比數仍相同,則順延加時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2.得分種類
打籃球的得分有3種,3分線內球入籃筐可得 2 分,3分線外球入籃筐可得 3 分,1分球為某隊犯規時另一隊球員投球。
3.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后由兩隊各派出一名跳球員站在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隨著吹哨聲開始比賽,將球拋向其中一隊賽場。
4.替補選手
替補選手在允許上場前不可主動上場,被允許上場后,替補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不計入球賽的時間。
5.罰球
罰球為1分球,每名球員各有 4 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退場不能再度上場。罰球是非懲罰方派出一個代表,在罰球線后進行投球,需要注意的是要投球的隊員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后 5 秒內就要投籃,在球觸到籃框前不能越過罰球線。
6.違例
違規操作有很多。
例如普通的有帶球走步、用腳踢球、用拳頭擊球,嚴重的有帶球撞人、惡意犯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