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達對女婿不親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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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句話形容女婿不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一條規定:“養父母與其撫養成人的養子女關系惡化,再繼續共同生活對雙方的正常生活確實不利,一方堅決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一般可準予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六條還規定:“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從你來信反映的情況看,你可以提出解除收養關系。可直接與養女協商或請親友從中進行調解,如果你養女同意解除收養關系,就寫一個書面協議,到公證機關公證證明。

如果你養女不同意解除收養關系,你可到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2. 男女授受不親的句子

孟子云:“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權也;嫂溺而不援者是豺狼也!” -----這句話原文應該是這樣的. 提問者是否錯輸入了一字,正如方仁野指出那樣,《孟子》中這幾句應是:“(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禮”字誤作“經”字(經、權之辯是朱子師徒的事),不知是否有不同版本. “男女授受不親”是當時的禮制.周禮規定:男女在遞、接物品時雙方的手不能接觸.所以孟子說“男女授受不親,禮也.”但孟子又認為禮不是死板的,在特殊的情況下可以變通,而且必須變通.比如當嫂子溺水的時候,小叔子此時不應拘泥于“男女授受不親”的禮規,應伸手去拉她,否則就是見死不救,這就與豺狼無異了. 孟子的話,體現了他以人為本的思想,也體現了他的辯證思想(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思想)。

3. 有哪些表達“子欲養而親不待”的句子

1、一恨一灑血,何以報春暉? ——李呂的《胡程寺二首其一》

譯文:母親突然去世了,該怎樣報答這春風化雨之愛呢?

2、愿食藜藿為親負米之時,不可復得也。——《子路負米》

譯文:父母已經不在了,即使想再負米百里之外奉養雙親,都永遠不可能了。

3、小子雖不令,長養恩曷酬?——宋朝大詩人梅堯臣的《寧陵阻風雨寄都下親舊》

譯文:兒子不孝,該怎麼報答這濃濃的養育之恩呢?

4、父母在,不遠游,游必有方。——《論語》

譯文:父母健在的時候,不要出遠門,如果要出遠門一定要告訴父母。

5、父母之恩,水不能溺,火不能滅。——諺語

譯文:父母的恩情比天高比海深,水火都無法使這份恩情消失泯滅。

6、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孟子》

譯文:孝子行孝的極點,莫過于尊奉雙親。

4. 形容不孝的句子

1、你不夠賢惠善良。我可以教你啊。你不夠勤快孝順。我可以教你啊。

2、一個不孝順的人,等到父母不在的時候,再怎麼哭也沒用。

3、父不慈則子不孝,兄不友則弟不恭,夫不義則婦不順。

4、不孝有三,無后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后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5、自己在家時,只顧玩不顧媽媽的感受,一個月沒回家,都沒主動跟媽媽說話,還對媽媽的詢問感到厭煩。

6、我這個不孝之子,背棄父母,不盡天職,老天就這麼快懲罰我了,真是天公地道。

7、我此一生,俯仰無愧于天地、君王及至百姓,然唯獨對不起的,便是我的親生母親。

8、在車上,好是出于良知,想起了在家對待媽媽的太度,發現自己太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