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達是流氓的句子

解夢佬 0

1. 形容“流氓”的語句有哪些

1、事件中間,他表現為一個賊喊捉賊的流氓政客。

2、英雄不問出路,流氓不看歲數!

3、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4、流氓,是一種氣質;老流氓,是一種信仰!

5、不能武斷地認為流氓是不好的,要搞清楚對方的出發點是什麼。

6、這群小流氓太蠻橫無理了。

7、你怎麼黑白不分,跟著這些流氓混呢?

8、這些流氓在地方上作威作福,囂張到連警察都不怕。

9、流氓分子是社會的心腹之患。

10、槍聲一響,這些小流氓立刻如鳥獸散,跑得無影無蹤。

11、你這個無法無天的流氓,好大膽子,竟敢跟我說這種話。

12、雖然受過高等教育,但他自甘墮落常與流氓混在一起,終于走上犯罪的道路。

13、對流氓犯罪分子如果不堅決鎮壓,人民就會指責我們網漏吞舟。

14、我們村的流氓窮兇極惡,經常欺侮老實的農民。

15、要對付這批流氓,除了以毒攻毒以外,沒有更好的辦法。

2. 形容耍流氓的句子

1. 你敢天長,我就敢地久。

2. 如果你有學壞的天賦,而沒有學壞的資本,那你只配耍耍流氓,很難做成大的壞事。

3. 想談一場不耍流氓的戀愛!不知某年某月我的名字會出現在某人的戶口本上!

4. 愛情的開始,就得有一方先耍流氓,如同白蛇在西湖施法下雨邂逅許仙…

5. 兩個人要想幸福的在一起,必須有一個人先耍流氓。

6. 對于女人來說,你可以對她耍流氓,但不可以無視她的傲慢。

7. 她都已經甩開你的手了,你還死拽著人家褲子干嘛,耍流氓啊?

8. 一個男人不是以結婚為目地的任何行為,都是耍流氓。

9. 一切以結果倒推過程的方法論都是耍流氓。

10. 一切不以吃飯為目的的聚會都是耍流氓。

3. 形容無賴的句子

描寫無奈心情的詩句 1.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 2.物是心非事事非,抬眼低眉。

抬眼低眉,指上無聲淚先垂。 3.小樓昨夜又東風,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

4.胭脂淚,留人醉,幾時重,自是人生長恨水長東。 5.欲將心事付瑤琴,知音少,弦斷有誰聽? 6.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云。

7.張潮茨菰葉爛別西灣,蓮子花開猶未還。妾夢不離江水上,人傳郎在鳳凰山。

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消愁愁更愁。 8.此情無計可消除,才下眉頭卻上心頭! 9.此生誰料,心在天山,身老滄州。

10.當時明月在,曾照彩云歸。 11.獨自凄涼還自遣,自制離愁。

12.而今識盡愁滋味,欲說還休。欲說還休,卻道天涼好個秋。

13.風力掀天浪打頭,只須一笑不須愁。 14.海畔尖山似劍芒,秋來處處割愁腸。

15.何處合成愁?離人心上秋。 16.橫岡下瞰大江流,浮遠堂前萬里愁。

17.佳節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只生愁。 18.剪不斷,理還亂,是離愁。

別有一般滋味在心頭。 19.檻菊愁煙蘭泣露,羅幕輕寒,燕子雙飛去。

20.舉世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 21.林花謝了春紅太匆匆 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

22.秋心一字捻作灰,是何滋味?是何滋味,臥讀琴譜卻為誰? 23.人世幾回傷往事,山形依舊枕寒流。 24.微波有恨終歸海,明月無情卻上天。

4. 用什麼話形容這個人流氓

狗走狐淫,荒淫無恥,衣冠禽獸,淫辭穢語.一般是指不務正業、經常尋釁鬧事、文化素質較低的人,也指那些對他人不尊重、對他人有下流語言或動作或思想流氓的人。

相關文章《流氓與文學》1931年,魯迅在上海東亞同文書院作題為《流氓與文學》的講演時,曾對“流氓”一詞作過如下界定:“流氓等于無賴子加上壯士、加三百代言。流氓的造成,大約有兩種東西:一種是孔子之徒,就是儒;一種是墨子之徒,就是俠。

這兩種東西本來也很好,可是后來他們的思想一墮落,就慢慢地演成了‘流氓’。” (轉引自1992年1月16日《文學報》)文中的“無賴子”、“壯士”、“三百代言”都是日語詞匯,即無賴、流氓、痞子的意思。

這里使用日語詞匯,大概與此文先期刊發于日本有關,不過,除了“三百代言”一稱外,其他如“無賴子”、“壯士”等稱,中國自古即有之,也作流氓解。《流氓的變遷》此外,完顏紹元在其所著《流氓的變遷》一書中,對“流氓”一稱作了如下界定:流氓“是脫離了古代社會最基本的生產資料——田地,因此沒有正當的業務可恃且又愚昧無知的社會底層成員;而作為流氓之‘流’的字義中,又可包涵或引申出向壞的方向嬗變以及放縱成弊等內容。

合而言之,大致可以把‘流氓’一詞從詞義上界定為:特指脫離生產不務正業而在社會上游蕩,并以悖離傳統道德文化和破壞社會秩序為基本行為特征的不良分子。” (完顏紹元:《流氓的變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5. 用什麼話形容這個人流氓

狗走狐淫,荒淫無恥,衣冠禽獸,淫辭穢語.

一般是指不務正業、經常尋釁鬧事、文化素質較低的人,也指那些對他人不尊重、對他人有下流語言或動作或思想流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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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與文學》

1931年,魯迅在上海東亞同文書院作題為《流氓與文學》的講演時,曾對“流氓”一詞作過如下界定:“流氓等于無賴子加上壯士、加三百代言。流氓的造成,大約有兩種東西:一種是孔子之徒,就是儒;一種是墨子之徒,就是俠。這兩種東西本來也很好,可是后來他們的思想一墮落,就慢慢地演成了‘流氓’。” (轉引自1992年1月16日《文學報》)文中的“無賴子”、“壯士”、“三百代言”都是日語詞匯,即無賴、流氓、痞子的意思。這里使用日語詞匯,大概與此文先期刊發于日本有關,不過,除了“三百代言”一稱外,其他如“無賴子”、“壯士”等稱,中國自古即有之,也作流氓解。

《流氓的變遷》

此外,完顏紹元在其所著《流氓的變遷》一書中,對“流氓”一稱作了如下界定:流氓“是脫離了古代社會最基本的生產資料——田地,因此沒有正當的業務可恃且又愚昧無知的社會底層成員;而作為流氓之‘流’的字義中,又可包涵或引申出向壞的方向嬗變以及放縱成弊等內容。合而言之,大致可以把‘流氓’一詞從詞義上界定為:特指脫離生產不務正業而在社會上游蕩,并以悖離傳統道德文化和破壞社會秩序為基本行為特征的不良分子。” (完顏紹元:《流氓的變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