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表比喻孝心的句子

解夢佬 0

1. 高中作文 做一個有孝心的人 讀《陳情表》有感

讀了《陳情表》這篇文章,我感觸很大。李密從小體弱多病,父親又死得早,是祖母一手將他撫養長大,祖母生病了,李密侍湯藥,不曾廢離。也因為這樣,李密無法成為洗馬,于是李密向皇帝上表表明原因,希望皇上能成全他。李密的孝心打動了皇帝,更震撼了今人。可見,懂得孝敬長輩的人是多麼讓人敬仰。古代如此,現代亦如此。

“百善孝為先”,可見中國人多麼注重孝順這個品德。有孝心的人,能贏得世人的尊重。人們說“久病床前無孝子”,但孟佩杰卻用她的實際行動告訴我們“久病床前有孝女”。養母與養女之間并無血緣關系,但孟佩杰與養母的關系卻超出了血緣關系,維系她們之間的這種情感是什麼?是孝,是善,是德。盡孝,是一切善德之始,也是一切幸福之源。在多舛的命運前,我們不能失掉孟佩杰這般面對生活的勇氣和態度。孝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孟佩杰,一個感動中國的平凡女孩,孝老愛親,付出的是孝心,贏得的是尊重和敬仰,她為全社會樹起了一座道德豐碑。

相反,在社會生活中,卻也有些人在做著令人譴責,唾棄的事。李老太太擁有3個兒女,丈夫常年疾病纏身,家中不僅要養活五口人,還要支付一大堆醫藥費,好不容易把兒女們都拉扯長大了,李老太太本以為自己可以享清福了。無奈,兒女們竟無一愿意贍養自己。不僅如此,兒女們還向她提出無賴要求,每至逢年過節,家人生日,李老太太都要給每個兒女“奉”上一萬元。本就無經濟來源的李老太太只能靠撿垃圾生存。經媒體報道后,社會上沒有一人不譴責李老太太的兒女們。可見,不孝之人,是多麼罪惡,他們只能得到社會的唾棄和拋棄。

“烏鳥私情,愿乞終養”。李密暫不出仕,只為了終養祖母,而作為新一代青年,我們又該如何孝順父母呢?我們應該從小事做起,從點點滴滴做起,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哪怕是一聲問候,一個動作,一個微笑,都能體現出愛,體現出孝心。

孝敬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我們每個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我們都應該懂得孝順,真正的孝順是發自內心的尊重報答,并從行動上落實。人只有有了孝心,才會有責任感。“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孝心無價,讓我們做一個孝順的人,將孝傳承下去,讓孝永存心中!

2. 陳情表課文中從哪幾個方面表現出了李密的孝心

李密不想馬上出來做官,而晉武帝方面卻催逼得很緊。“詔書切峻,責臣逋慢。郡縣逼迫,催臣上道;州司臨門,急于星火。”輕慢皇帝,違抗皇命是要殺頭的。為了擺脫這個困境,達到不出來做官的目的,李密就在“孝”字上大做文章,把自己的行為納入晉武帝的價值觀念中去。李密是蜀漢舊臣,“少仕偽朝,歷職郎署”,古人講“一仆不事二主”,“忠臣不事二君”。如果李密不出來做官,就有“不事二君”的嫌疑,不事二君就意味著對晉武帝不滿,這就極其危險了,所以李密說自己“不矜名節”,“豈敢盤桓,有所希冀”,我不出來做官完全是為了供養祖母劉,是為了“孝”。但是這里又產生了一個問題,事父為孝,事君為忠。李密供養祖母是孝,但不聽從君主的詔令,不出來做官,就是不忠。古人云“忠孝不能兩全”。《韓詩外傳》卷二記載:“楚昭王使石奢為理道,有殺人者追之,則父也。奢曰:‘不私其父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于是刎頸而死。”為忠臣不得為孝子,為孝子不得為忠臣。李密很巧妙地解決了這個矛盾,即先盡孝,后盡忠。“是臣盡節于陛下之日長,報劉之日短也”。等我把祖母劉養老送終之后,再向您盡忠,這樣晉武帝也就無話可說了。

李密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除了在“孝”字上大作文章外,還以巧妙的抒情方式,來打動晉武帝。從文章中可以想見,李密在構思《陳情表》時,有三種交錯出現的感情:首先是因處境狼狽而產生的憂懼之情;其次是對晉武帝“詔書切峻,責臣逋慢”的不滿情緒;最后是對祖母劉的孝情。但是當他提筆寫文章時,便把這三種感情重新加以整理,經過冷靜的回味,壓抑了前兩種感情,只在文中含蓄地一筆帶過,掩入對祖母劉的孝情之中。而對后一種感情則大肆渲染,并且造成一個感人至深的情境,即“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余年”。從這樣一種情境出發,作者先以簡潔精練的語言寫自己的孤苦,為“祖母無臣,無以終余年”作鋪墊,然后反復強調祖母劉的病:如第一段的“夙嬰疾病,常在床蓐”;第二段的“劉病日篤”;第三段的“日薄西山,氣息奄奄,人命危淺,朝不慮夕”。這樣,李密的孝情就不同于一般的母孫之情,而是在特定情境中的特殊孝情。

全文四段:第一段從自己的家庭身世說起,從父死母嫁,年幼多病,一直說到叔伯、兒女、親戚等,緊緊抓扣住“孤弱”二字,目的在于突出祖母劉的“躬親撫養”,說明沒有祖母就沒有自己,結論是必須報答這天大的養育之恩。這看起來是扯得遠了,實際上寫足了“盡孝”的必然性,為全文的陳情打下了堅實可靠、充分可信的基礎。

第二段敘寫“辭不赴命”的經過,從州官的兩次推薦,寫到皇帝的幾道詔書,目的在于突出一切都是祖母劉的“供養無主”,我才辭不就職的。強調沒有祖母就不能終于年。結論是在不能忠孝兩全的情況下,我只能選取盡孝的道路。這個結論雖沒有明說,不過是引而不發罷了。

第三段則是在“孝”字招牌下,直接陳情,委婉地來消解晉武帝的疑慮,強調“辭不赴命”的原因,僅僅是為了終養祖母,一孝到底,決無他意。并把祖孫相依為命的實情突出出來,以強化盡孝的必然性、必要性。

第四段則直接提出“愿乞終養”的請求,并聲明表中所言都是有目共睹、有察可見的事實真情。這就使晉武帝不得不答應李密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