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或者度數低于24度的果酒等可以托運,如果是白酒需要看酒的酒精度數。酒精含量在24度以下的酒托運不受數量限制;70度以上的酒類不得辦理托運;酒精度在24度(不含24度)至70度(含70度)間的酒類,托運總量不超過5升。
乘機隨身攜帶液體物品規定:
1、旅客應將攜帶的液態物品(液體、凝膠、氣溶膠)盛放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ml)的容器內攜帶。對于容積超過100毫升(ml)的容器,即使該容器未裝滿液體,亦不允許隨身攜帶,應辦理交運。
2、盛放液態物品的容器應寬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應完全封好。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許攜帶一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應辦理交運。
3、盛裝液態物品的塑料袋應在安檢點單獨接受安全檢查;攜帶的嬰兒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嬰兒隨行)、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攜帶必需的液態藥品,應經過安檢,并向安檢人員出示證明。自行購買的液態藥品,應裝在100ml容器內,裝在透明塑料袋中。
4、在候機隔離區內購買的液態物品可以帶上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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