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狗·貓·鼠原文
狗·貓·鼠從去年起,仿佛聽得有人說我是仇貓的。
那根據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貓》;這是自畫招供,當然無話可說,——但倒也毫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很有點擔心了。
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筆墨的,寫了下來,印了出去,對于有些人似乎總是搔著癢處的時候少,碰著痛處的時候多。萬一不謹,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可就危險已極。
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大腳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渾身發熱之后,做一封信登在報紙上,廣告道:“看哪!狗不是仇貓的麼?魯迅先生卻自己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說要打‘落水狗’!”①這“邏輯”的奧義,即在用我的話,來證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說,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說二二得四,三三見九,也沒有一字不錯。
這些既然都錯,則紳士口頭的二二得七,三三見千等等,自然就不錯了。我于是就間或留心著查考它們成仇的“動機”。
這也并非敢妄學現下的學者以動機來褒貶作品的那些時髦,不過想給自己預先洗刷洗刷。據我想,這在動物心理學家,是用不著費什麼力氣的,可惜我沒有這學問。
后來,在覃哈特博士(Dr. O. Dahmhardt)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里,總算發現了那原因了。據說,是這麼一回事:動物們因為要商議要事,開了一個會議,鳥、魚、獸都齊集了,單是缺了象。
大家議定,派伙計去迎接它,拈到了當這差使的鬮的就是狗。“我怎麼找到那象呢?我沒有見過它,也和它不認識。”
它問。“那容易,”大眾說,“它是駝背的。”
狗去了,遇見一匹貓,立刻弓起脊梁來,它便招待,同行,將弓著脊梁的貓介紹給大家道:“象在這里!”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從此以后,狗和貓便成了仇家。
日爾曼人走出森林雖然還不很久,學術文藝卻已經很可觀,便是書籍的裝潢,玩具的工致,也無不令人心愛。獨有這一篇童話卻實在不漂亮;結怨也結得沒有意思。
貓的弓起脊梁,并不是希圖冒充,故意擺架子的,其咎卻在狗的自己沒眼力。然而原因也總可以算作一個原因。
我的仇貓,是和這大大兩樣的。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
在動物界,雖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蘇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它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
蟲蛆也許是不干凈的,但它們并沒有自命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兇殘的罷,但它們從來就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贊嘆它們。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
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說空話尚無不可,甚至于連自己也不知道說著違心之論,則對于只能嗥叫的動物,實在免不得“顏厚有忸怩”。
假使真有一位一視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麼,對于人類的這些小聰明,也許倒以為多事,正如我們在萬生園里,看見猴子翻筋斗,母象請安,雖然往往破顏一笑,但同時也覺得不舒服,甚至于感到悲哀,以為這些多余的聰明,倒不如沒有的好罷。然而,既經為人,便也只好“黨同伐異”,學著人們的說話,隨俗來談一談,——辯一辯了。
現在說起我仇貓的原因來,自己覺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它的性情就和別的猛獸不同,凡捕食雀、鼠,總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厭了,這才吃下去,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
二、它不是和獅虎同族的麼?可是有這麼一副媚態!但這也許是限于天分之故罷,假使它的身材比現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麼一種態度。然而,這些口實,仿佛又是現在提起筆來的時候添出來的,雖然也象是當時涌上心來的理由。
要說得可靠一點,或者倒不如說不過因為它們配合時候的嗥叫,手續竟有這麼繁重,鬧得別人心煩,尤其是夜間要看書,睡覺的時候。當這些時候,我便要用長竹竿去攻擊它們。
狗們在大道上配合時,常有閑漢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見大勃呂該爾(P. Bruegeld. A)的一張銅版畫Allegorie der Woll ust上,也畫著這回事,可見這樣的舉動,是中外古今一致的。自從那執拗的奧國學者弗羅特(S. 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說——psychoanalysis,聽說章士釗先生是譯作“心解”的,雖然簡古,可是實在難解得很——以來,我們的名人名教授也頗有隱隱約約,檢來應用的了,這些事便不免又要歸宿到性欲上去。
打狗的事我不管,至于我的打貓,卻只因為它們嚷嚷,此外并無惡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還沒有這麼博大,當現下“動輒獲咎”之秋,這是不可不預先聲明的。例如人們當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續,新的是寫情書,少則一束,多則一捆;舊的是什麼“問名”“納采”,磕頭作揖,去年海昌蔣氏在北京舉行婚禮,拜來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還印有一本紅面子的《婚禮節文》,《序論》里大發議論道:“平心論之,既名為禮,當必繁重。
專圖簡易,何用禮為?……然則世之有志于禮者,可以興矣!不可退居于禮所不下之庶人矣!”然而我毫不生氣,這是因為無須我到場。
2. 狗 貓 鼠的全文及注釋
狗·貓·鼠(魯迅) 從去年起,仿佛聽得有人說我是仇貓的。
那根據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貓》;這是自畫招供,當然無話可說,——但倒也毫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很有點擔心了。
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筆墨的,寫了下來,印了出去,對于有些人似乎總是搔著癢處的時候少,碰著痛處的時候多。萬一不謹,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可就危險已極。
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大腳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渾身發熱之后,做一封信登在報紙上,廣告道:“看哪!狗不是仇貓的麼?魯迅先生卻自己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說要打‘落水狗’!”①這“邏輯”的奧義,即在用我的話,來證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說,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說二二得四,三三見九,也沒有一字不錯。
這些既然都錯,則紳士口頭的二二得七,三三見千等等,自然就不錯了。 我于是就間或留心著查考它們成仇的“動機”。
這也并非敢妄學現下的學者以動機來褒貶作品的那些時髦,不過想給自己預先洗刷洗刷。據我想,這在動物心理學家,是用不著費什麼力氣的,可惜我沒有這學問。
后來,在覃哈特博士(Dr. O. Dahmhardt)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里,總算發現了那原因了。據說,是這麼一回事:動物們因為要商議要事,開了一個會議,鳥、魚、獸都齊集了,單是缺了象。
大家議定,派伙計去迎接它,拈到了當這差使的鬮的就是狗。“我怎麼找到那象呢?我沒有見過它,也和它不認識。”
它問。“那容易,”大眾說,“它是駝背的。”
狗去了,遇見一匹貓,立刻弓起脊梁來,它便招待,同行,將弓著脊梁的貓介紹給大家道:“象在這里!”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從此以后,狗和貓便成了仇家。
日爾曼人走出森林雖然還不很久,學術文藝卻已經很可觀,便是書籍的裝潢,玩具的工致,也無不令人心愛。獨有這一篇童話卻實在不漂亮;結怨也結得沒有意思。
貓的弓起脊梁,并不是希圖冒充,故意擺架子的,其咎卻在狗的自己沒眼力。然而原因也總可以算作一個原因。
我的仇貓,是和這大大兩樣的。 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
在動物界,雖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蘇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它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
蟲蛆也許是不干凈的,但它們并沒有自命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兇殘的罷,但它們從來就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贊嘆它們。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
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說空話尚無不可,甚至于連自己也不知道說著違心之論,則對于只能嗥叫的動物,實在免不得“顏厚有忸怩”。
假使真有一位一視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麼,對于人類的這些小聰明,也許倒以為多事,正如我們在萬生園里,看見猴子翻筋斗,母象請安,雖然往往破顏一笑,但同時也覺得不舒服,甚至于感到悲哀,以為這些多余的聰明,倒不如沒有的好罷。然而,既經為人,便也只好“黨同伐異”,學著人們的說話,隨俗來談一談,——辯一辯了。
現在說起我仇貓的原因來,自己覺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它的性情就和別的猛獸不同,凡捕食雀、鼠,總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厭了,這才吃下去,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
二、它不是和獅虎同族的麼?可是有這麼一副媚態!但這也許是限于天分之故罷,假使它的身材比現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麼一種態度。然而,這些口實,仿佛又是現在提起筆來的時候添出來的,雖然也象是當時涌上心來的理由。
要說得可靠一點,或者倒不如說不過因為它們配合時候的嗥叫,手續竟有這麼繁重,鬧得別人心煩,尤其是夜間要看書,睡覺的時候。當這些時候,我便要用長竹竿去攻擊它們。
狗們在大道上配合時,常有閑漢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見大勃呂該爾(P. Bruegeld. A)的一張銅版畫Allegorie der Woll ust上,也畫著這回事,可見這樣的舉動,是中外古今一致的。自從那執拗的奧國學者弗羅特(S. 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說——psychoanalysis,聽說章士釗先生是譯作“心解”的,雖然簡古,可是實在難解得很——以來,我們的名人名教授也頗有隱隱約約,檢來應用的了,這些事便不免又要歸宿到性欲上去。
打狗的事我不管,至于我的打貓,卻只因為它們嚷嚷,此外并無惡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還沒有這麼博大,當現下“動輒獲咎”之秋,這是不可不預先聲明的。例如人們當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續,新的是寫情書,少則一束,多則一捆;舊的是什麼“問名”“納采”,磕頭作揖,去年海昌蔣氏在北京舉行婚禮,拜來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還印有一本紅面子的《婚禮節文》,《序論》里大發議論道:“平心論之,既名為禮,當必繁重。
專圖簡易,何用禮為?……然則世之有志于禮者,可以興矣!不可退居于禮所不下之庶人矣!”然而我毫不生氣,這是因為。
3. 《貓狗鼠》內容
出自《朝花夕拾》是魯迅的,《朝花夕拾》原名《舊事重提》,是發表在《莽原》上的,
《狗貓鼠》是針對“正人君子”的攻擊而引發的,嘲諷了他們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對貓的“盡情折磨”弱者,“到處嚎叫”,又是天生一副媚態等特性的憎惡,追憶童年時一只可愛的隱鼠遭到摧殘的經歷和感受,表現了對弱小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
但是《狗貓鼠》這篇文章當時作者還認為是貓吃掉了隱鼠,而實際是被保姆長媽媽不小心踩死的。
都是我在語文書上背的哦,希望對你有幫助~ (  ̄ )  ̄ )
4. 魯迅先生《朝花夕拾》中《貓 狗 鼠》的原文及賞析,謝謝
賞析:在《狗·貓·鼠》這篇文章里,魯迅先生清算貓的罪行:第一,貓對自己捉到的獵物,總是盡情玩弄夠了,才吃下去;第二,它與獅虎同族,卻天生一副媚態;第三,它老在交配時嗥叫,令人心煩;第四,它吃了我小時候心愛的一只小隱鼠。
雖然后來證實并非貓所害,但我對貓是不會產生好感的,何況它后來確實吃了小兔子!這篇文章取了“貓”這樣一個類型,尖銳而又形象地諷刺了生活中與貓相似的人。《狗貓鼠》代表了魯迅生活的那個年代的三個階層。
《狗貓鼠》是針對“正人君子”的攻擊引發的,嘲諷了他們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對貓“盡情折磨”弱者、“到處嗥叫”、時而“一副媚態”等特性的憎惡;追憶童年時救養的一只可愛的隱鼠遭到摧殘的經歷和感慨,表現了對弱小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狗貓鼠》的寓意非凡,同時也可以看出魯迅小時候就是愛憎分明的,為其今后成為文壇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質基礎。
《狗·貓·鼠》是一篇在現實問題的直接激發下近似雜文的作品,這是針對“現代評論派”那些紳士們而寫的,著重在給“媚態的貓”畫像。魯迅一向對“奴性十足”的奴才深惡痛絕,用辛辣的筆調諷刺了“現代評論派”文人的“媚態的貓”式的嘴臉。
這是文章有明確的針對性,論戰性很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