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表演的四功是指唱、念、做、打。“唱”指歌唱,這也是戲曲表演中的核心內容;“做”指舞蹈化的形體動作,即戲曲演員在戲曲表演過程中做工的基本功夫。
“念”指具有音樂性的念白;“打”指武打和翻跌的技藝,即戲曲表演藝術中武戲中的武打功夫。
除了四功,戲曲表演還有一個五法,五法指的是手、眼、身、法、步五種戲曲表演的基本方法。
“四功五法”是戲曲藝術中的靈魂。不夸張的說,一個演員如果能熟練的掌握“四功五法”的基本要領,并且可以適時適度、恰到好處和自如嫻熟地運用“四功五法”,那麼這個演員一定可以使舞臺滿臺生輝、打動觀眾,從而賦予戲曲劇目強有力的生命力,使劇目久演不衰。
嗓音是唱好戲的先決條件。演唱者必須首先具有高亢明亮、清脆圓潤、音色純正、高低自如的良好嗓音條件。
良好的嗓音分為兩種,一種是先天的,生下來嗓音就好,另一種是后天磨煉而成,大師馬金鳳的“金嗓子”就是后天練成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