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賽單場一隊只能有3次換人機會,換下來的球員是不能再上場的,足球比賽中兩個隊的球員人數不能超過11個人,每個隊都會有一名防守隊員。
每隊在比賽時可有1-2名替補隊員,但是友誼比賽一般有5名以下的替補隊員,在比賽的時候經裁判員同意后,暫停時,替補隊員可替換隊員。
主教練可以自由地調整球員上下場,被替補隊員下場后,替補隊員才可以商場,沒有經過裁判的偶同意隊員不能隨便的上場或者是下場。
足球比賽中替補需要先通知裁判員,在被替補隊員立場得到裁判員許可后才可以進入比賽場地。
替補隊員入場的位置是在在比賽成死球時從中線處進場,下場的隊員不能再進場,裁判是有權利對替補隊員行使職權的。
替補隊員一旦進入比賽場地之后就成了場上隊員,被替換出場的隊員就不再是場上隊員,這時候替補就結束了。
守門員在更換位置的時候需要提前通知裁判員,比賽停止時互換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