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來說,兩次運球之間可以走的步數沒有限制。兩次運球是一個籃球賽中的專業術語,是一種違例的動作。在籃球的運球過程中,球員雙手同時持球只允許一次,所以運球過程都是用單手拍球走動的,如過在單手運球的過程中,有雙手持球的動作后,只能將球傳出去,而不能再次運球。如果違反了上述規則,就是“兩次運球”。
在籃球運動中,除了兩次運球之外,以下這些行為都是違例行為:
帶球撞人:持球隊員推動或移動到防守隊員軀干上的身體接觸,當接觸的瞬間防守隊員已經提前站位,則進攻隊員構成帶球撞人。
阻擋犯規:持球隊員與防守持球隊員在進攻和防守時,采取了不合理的位置、不正確的身體姿勢、不正當的起動方法和非法的動作而造成錯誤的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侵人犯規。
打手犯規:又稱“非法用手”,在運球或上籃、投籃時防守人員打手,這樣就會被裁判吹其打手犯規。
走步:又稱“帶球走違例”,是指當隊員在場上持著一個活球,其一腳或雙腳超出規則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