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屬和弦跟屬和弦構成與之類似于主和弦與各級和弦關系的和弦。音樂和弦進程中,某大三和弦或大三屬七和弦向其下方五度的大三、小三、大三屬七和弦解決時,該大三和弦或大三屬七和弦即稱副屬大三和弦或副屬七和弦,統稱副屬和弦。
和弦是指有一定音程關系的一組聲音,即將三個或以上的音,按照三度或非三度的疊置關系,在縱向上加以結合,就稱為和弦。
三度和弦,通常有三和弦(三個音的和弦)、七和弦(四個音的和弦)、九和弦(五個音)、十一和弦 (六個音),十三和弦(七個音)。非三度和弦,通常有掛留和弦、強力和弦(即五和弦)等。
按三度音程關系構成的和弦,由于各音間保持一定的緊張度,音響協調豐滿,并合乎泛音的自然規律,因而被廣泛采用。
按非三度音程構成的和弦,雖不像按三度音程構成的和弦那樣被廣泛采用,但對豐富和聲的色彩、建立民族和聲語言方面都有著積極的意義,故也不應忽視。
在和弦的基本形態中,最下端的一音,叫做“根音”。其余各音均按它們與根音構成的音程關系來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