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小篆是在秦始皇統一六國后(前222年),推行“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的政策,由丞相李斯負責,在秦國原來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礎上,進行簡化,創制了統一文字的漢字書寫形式。
漢字發展到小篆階段,逐漸開始定型(輪廓、筆劃、結構定型),象形意味削弱,使文字更加符號化,減少了書寫和認讀方面的混淆和困難,這也是我國歷史上第一次運用行政手段大規模地規范文字的產物。
小篆的字體有以下這些特點:
1.以方楷一字半為度,一字為正體,半字為垂腳,大致比例為3:2左右。
2.筆畫橫平豎直,圓勁均勻,粗細基本一致。所有橫畫和豎畫等距平行,所有筆畫以圓為主,圓起圓收,方中寓圓,圓中有方,使轉圓活,富有奇趣。
3.平衡對稱,空間分割均衡與對稱是篆書的獨特魅力。對稱不僅存在于左右對稱,上下對稱,而且還存在于字的局部對稱,圓弧形筆畫左右傾斜度的對稱。
4.上緊下松,小篆的大部分字主體部分在上大半部,下小半部是伸縮的垂腳。當然也有下無腳的字,主體筆畫在下部,上部的筆畫則可以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