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殿試,又稱“御試”、“廷試”、“廷對”等,是唐、宋、元、明、清時期科舉考試之一。殿試由內閣預擬,然后呈請皇帝選定。會試中選者始得參與。目的是對會試合格區別、選拔官員等第。
明清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級,通過鄉試可以取得“舉人”資格,第一名稱解元,第二名稱為亞元,第三、四、五名稱為經魁,第六名稱為亞魁。通過會試可以取得“貢士”資格,第一名稱會元。通過殿試,可以取得“進士”資格。
科舉制度是中國及受中國影響的周邊國家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科舉制的首創時間史學界存在爭議,有漢朝、隋朝、唐朝多種說法。
科舉從開創至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舉行最后一科進士考試為止(世界上最后一屆科舉考試結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后經歷一千三百余年。科舉制度的主要考試都是定期的舉行的。
科舉制度是封建時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形式,它擴展了封建國家引進人才的社會層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層社會的人士進入統治階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