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念、做、打。唱是指唱功;念是指具有音樂性的念白;做是指舞蹈化的形體動作;打是指武打和翻跌的技藝。
戲曲中不僅有唱、念、做、打四功,還有手、眼、身、法、步無法,四功無法對戲劇非常重要,每一個功法技巧都非常重要。
唱是戲曲表演中的核心內容,和念相輔相成,構成歌舞化的戲曲表演藝術兩大要素之一的 “歌”;做即戲曲演員在戲曲表演過程中做工的基本功夫,和打二者相結合,構成歌舞化的戲曲表演藝術兩大要素之一的“舞”。
“手”是指戲曲表演中的手式;“眼”是眼神;“身”是身段,即表演中的演員身段技法;“步”是臺步,指演員在塑造人物形象時在舞臺上的站立步位和行走步伐;“法”是以上幾和技術的規格和方法。
“四功五法”是戲曲藝術中的靈魂。戲曲演員不僅熟悉掌握“四功五法”的基本要領,還要能嫻熟的在舞臺表演中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