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分別是:1.球越過發球掩護的個人或集體(在發球時,某一隊員或2名以上隊員密集站位或揮臂跳躍、移動遮擋接發球隊員,且發出去的球從他或他們上空飛過,則構成個人或集體發球掩護犯規)。
2.球觸及發球隊隊員或沒有通過球網的垂直平面。3.球觸網后落入對方場區外,界外球。
除了擊球后的犯規動作之外,還有以下這些常見的犯規現象。
觸網:比賽時身體任何部分(不含頭發)觸及球網都屬違例,會判對方得分。最常見的觸網犯規是,攔網或扣球落地前身體或手臂觸碰到球網。
發球違例:發球踩端線--發球隊員擊球前腳不能踏入球場,也不能踩到端線,擊球后可踩端線或落入場地。8秒違例--主裁鳴哨8秒球仍未擊發,會判失分并轉換發球權。
后排違例:后排隊員不能參與攔網,進攻只能在3米進攻線后起跳,踩到3米線即判后攻違例。與發球一樣,落地時可踩3米線或落入前場。
持球:身體的任何部分皆可觸球,但不能有明顯的停頓,超過0.3秒即可判為持球。
連擊:一名隊員(不包括攔網隊員)連續擊球兩次,或球連續觸及他身體的不同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