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哈是1970年代源自紐約市南布朗克斯與哈林區的非洲裔及拉丁裔青年之間的一種邊緣性次文化,嘻哈包含說唱、DJ、街舞及涂鴉四大要素;說唱是嘻哈中的其中一個元素,而饒舌就是說唱,只是叫法不同。
嘻哈誕生于美國貧民區街頭的一種文化形式,一般的說法認為它誕生于美國紐約布朗克斯。嘻哈首先在紐約市北部布朗克斯市區的非裔及拉丁裔青年之間興起,繼而發展壯大,并席卷全球。
說唱是指有節奏地說話的特殊唱歌形式,它發源于紐約貧困黑人聚居區。它以在機械的節奏聲的背景下,快速地訴說一連串押韻的詩句為特征。
DJ,英文全稱Disc Jockey,可以翻譯成唱片騎師。DJ是隨嘻哈文化和迪斯科發展起來的,一開始只是在電臺里放CD的,DJ從來都不是電臺主持人,一開始他們的工作只是放單曲,后面發展為現在的打碟。
DJ發展到現在,意思已經完全清晰化了,DJ只是職業,是職業名詞,工作主要是打碟,DJ指夜店(club)、酒吧(bar)、派對、音樂節等場所的打碟工作者。
街舞,屬于Hip Hop的街舞有四種:Popping、Waving、 Locking、 Breaking。
一般看到graffiti這個詞,中文翻譯為“涂鴉”,這詞有在墻上的亂涂亂寫的意思。所以真正搞涂鴉的都不這麼叫。他們覺得涂鴉是作品,是有思想有內容的。所以應該叫Work。涂鴉者叫Wri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