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木偶戲、皮影戲等。戲劇,指以語言、動作、舞蹈、音樂、木偶等形式達到敘事目的的舞臺表演藝術的總稱。文學上的戲劇概念是指為戲劇表演所創作的腳本,即劇本。
話劇指以對話方式為主的戲劇形式,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來到中國。與傳統舞臺劇、戲曲相區別,話劇主要敘述手段為演員在臺上無伴奏的對白或獨白,但可以使用少量音樂、歌唱等。話劇是一門綜合藝術,劇本創作、導演、表演、舞美、燈光、評論缺一不可。
歌劇是用聲樂和器樂表現劇情的戲劇作品,是音樂與詩歌、戲劇表演、舞蹈、舞臺美術、服裝等結合為一體的綜合性藝術體裁 。
歌劇的結構,通常包括序曲、間奏曲、合唱、重唱、獨唱等。歌劇中主角的獨唱,又分為詠嘆調、宣敘調,還有小詠嘆調、詠敘調、卡伐蒂娜、浪漫曲與小夜曲等。
舞劇是舞臺劇的一種,是以舞蹈作為主要表達手段的舞臺藝術。舞劇由若干要素組成,其中最主要的是人物、事件、矛盾沖突。舞劇作為舞蹈、戲劇、音樂相結合的表演形式,在我國歷史上源遠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