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每場比賽可以要求一次暫停。乒乓球比賽中一名或一對雙打運動員可在一場單項比賽中要求一次暫停,時間不超過1分鐘。在單項比賽中,暫停應由運動員或指定的場外指導者提出;在團體比賽中,應由運動員或隊長提出。
如果一名運動員或一對運動員與其指導者或教練員對是否暫停有不同意見時,在單項比賽中決定權屬于這名或這對運動員,在團體比賽中決定權屬于指導者或教練員。請求暫停只有在球未處于比賽狀態時做出,應用雙手做出“t”型表示。
在得到某方合理的暫停請求后,裁判員應暫停比賽并出示白牌,然后將白牌放在提出要求暫停一方運動員的臺區上。當提出暫停的一方運動員準備繼續比賽(以時間短的計算)或1分鐘暫停時間已到時,白牌應被拿走并且立即恢復比賽。
如果比賽雙方運動員或是他們的代表同時提出要求暫停,應在雙方運動員準備恢復比賽或暫停時間滿一分鐘時繼續比賽。在這場單項比賽中,雙方運動員都不再有暫停的權利。
乒乓球比賽中除了一方運動員提出要求外,單項比賽應連續進行。在單項比賽的局與局之間,有不超過1分鐘的休息時間;在單項比賽的每局比賽中,每得6分后,或決勝局交換方位時,可用短暫的時間擦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