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手的上拋動作,上拋高度大于等于16厘米,上拋動作要在球臺端線外、高于臺面且需垂直上拋;另一只手的揮拍動作,要高于臺面,并且要使兩側居中的裁判和對方運動員的視線,能看清動作。發球前應盡可能地了解對方的基本情況和特點。
發球時,借助腰和身體重心轉換時的慣性作用,可以對球產生一種暗力,這種力量不為對手所察覺,卻在看似不經意間增加了球的旋轉。要想使球的速度加快,前臂的擺速一定要快,利用前臂的擺速來增加球的速度,尤其是發長球,有了揮拍的速度才有了旋轉的基礎。
發球時手腕一定要放松,盡可能增加手腕的擺動幅度和速度,利用手腕擺動的幅度和加速度增加摩擦球的力度。發球時手腕的最高境界是松而不散、緊而不僵,在球拍接觸球的瞬間能夠集中發力。
同樣的拍形接觸球同樣的部位,但用力的方向不同,就會產生不同的效果,比如說接觸球的側下部,但用力的方向是由下往斜上方提拉,所產生的旋轉就會變成側上旋,再比如垂直接觸球的中部,但觸球時有一個向下的力,就會變成略帶下沉的急下旋。
擊球前利用站位的角度、拋球的高度和速度、揮拍的軌跡迷惑對方;擊球后則要利用動作的軌跡及拍形角度的變化造成假像或制造視覺的模糊,提高對方判斷的難度。
發直線時,身體側站,在球拍接觸球時利用突然轉腰的動作創造出發直線的擊球角度,這樣就會利用發球之前的站位給對方造成發斜線的假象;在發側下旋時,球拍觸球后,利用動作的慣性加上相反的動作順勢由懷里向外揮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