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有生氣地。音樂術語是指在音樂表演中用來指導演奏者表演的專業術語。其中既包括音樂構成要素,如速度、表情、強弱、調式、和聲、旋律等,也包括音樂的時期與流派。
音樂基本要素:音樂的基本要素是指構成音樂的各種元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長短,音的強弱和音色。由這些基本要素相互結合,形成音樂的常用的形式要素,例如:曲調,節奏,和聲,以及力度,速度,調式,曲式,織體,音色等。構成音樂家的形式要素,就是音樂的表現手段。音樂的最基本要素是旋律和節奏。
曲調也稱旋律。高低起伏的樂音按一定的節奏有秩序地橫向組織起來,就形成曲調。曲調是音樂形式中最重要的表現手段,是音樂的本質,是音樂的決定性因素。曲調的進行方向是變幻無窮的,基本的進行方向有三種:水平進行、上行和下行。
相同音的進行方向稱水平進行;由低音向高音方向進行稱上行;由高音向低音方向進行稱下行。曲調的常見進行方式有:同音反復、級進和跳進。依音階的相鄰音進行稱為級進,三度的跳進稱小跳,四度和四度以上的跳進稱大跳。
音樂的節奏是指音樂運動中音的長短和強弱。音樂的節奏常被比喻為音樂的骨架。節拍是音樂中的重拍和弱拍周期性地、有規律地重復進行。我國傳統音樂稱節拍為板眼,板相當于強拍;眼相當于次強拍或弱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