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的美國。Disco于60年代中期傳入美國,在紐約的一些黑人俱樂部流傳,70年代逐漸發展成一種音樂風格,并風靡世界。這種風格的音樂混合了爵士樂、搖滾樂以及拉丁美洲音樂的某些節奏特點,具有強勁的節拍和強烈的動感。
Disco的風潮應歸功于電影的杰作:70年代的電影中大量使用了Disco舞曲,由于Disco舞曲本身節奏簡單,旋律積極向上易被人接受,從而在全美國至全世界掀起一股Disco的風潮。Disco不僅僅只是一種舞曲風格,它是當今崇尚服飾,時尚,潮流的原起點。
迪斯科一般以4/4拍為主,具有強勁的節拍,并且每一拍都很突出;它的速度大約在每分鐘120拍左右;它的結構短小,歌詞簡單,又很多段落的重復。其實,所有的曲子,只要調整一下速度,改成每一拍都很突出的節拍,都可以變成迪斯科舞曲。
迪斯科舞蹈活動量大,音樂節奏強烈。是一種沒有規定動作的即興式的自由舞蹈,因沒有規定的步伐,他們會根據節奏的變化即興地做出不同的身體動作,自由地扭動著身體的各個部位,特別是腰胯部位,也會創造著各自的花樣,充分地毫無約束地表現自己的個性,做出各種不同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