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收復臺灣。康熙十九年,清朝平定了三藩之亂,此時除臺灣以外的全國大陸基本統一,只有臺灣繼續孤懸海外,不利于中央集權國家的鞏固和統一,直到后來才正式收復臺灣。
康熙十二年,即公元1673,南方發生了“三藩”之亂,鄭經利用清廷忙于平定吳三桂、耿精忠叛亂之機,率軍攻占了閩、粵沿海的泉州、漳州、興化、潮州、惠州五府和閩西北的汀州、邵武兩府。
康熙十五年,即公元1676年,清廷派軍隊入閩,由于耿精忠又反水降清,與清軍聯合攻打鄭經,鄭經孤軍不支,只好退守金、廈,當時清軍因吳三桂叛亂尚未平息,無力渡海,所以仍采取招降政策。
所以清軍與鄭經仍成對峙局面,其后,清廷派康親王杰書、福建總督姚啟圣極力招撫鄭經,盡管鄭經一再拒絕招撫,但由于其部屬將領和兵丁紛紛降清,鄭經被迫收縮防務,主要兵力撤回臺灣。
康熙二十年(1681年),鄭經中風而死,臺灣鄭氏王朝發生政變,年僅12歲的鄭克塽繼任延平王,大權實際上為馮錫范、劉國軒掌握,鄭氏官員向心力開始動搖,負責與清朝談和的傅為霖甚至愿當內應,姚啟圣認為是進攻臺灣的好時機,向康熙帝推薦施瑯。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康熙以施瑯為福建水師提督,出兵攻臺,在澎湖大敗劉國軒所率領的鄭氏海軍,收復了臺灣,清政府在臺灣設一府三縣,隸福建省,并在臺灣設巡道一員,總兵官一員,副將二員,兵八千,在澎湖設副將一員,兵二千,從而加強了中央對臺灣的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