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只有年滿十三歲至十六歲,出身八旗女子才可以參加選秀,上三旗出身的包衣女子也可以參加選秀,只不過前者被選中后入宮為妃嬪,后者只能成為宮女。
在清朝的后宮中,不管是皇后還是妃嬪,甚至是宮女,都是旗人女子出身。這種挑選后宮人選的制度,是清朝獨有的。
從順治到光緒這九朝中,共選秀了八十多次,根據被葬入陵寢的后妃統計,共有共二百一十四人。當然,也有少數嬪妃是沒有被葬入陵寢的。
最后,其實在清朝,宮女的地位并沒有影視劇改編中那麼低,因為宮女都是上三旗包衣出身,還有不少宮女的父親也是在前朝為官的,因此即便是妃子們也不可隨意打罵,即使處罰,也不能打出傷殘。否則,不光是肇事者要受到處罰,就連皇家也要賠上一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