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及笄是15歲。及笄是我國古代專門用來表達女性年齡的專用名詞,在古代滿15周歲女性都是要結發的,笄也就是簪子的意思,結發之后也指已到了結婚的年齡。
在古代時稱女子年在十五為“及笄”,也稱“笄年”,就是到了可以插簪子的年齡了,笄為一種飾件,用來固定發髻,是根細長釬子,一頭銳,一頭鈍,鈍的一頭有突出的裝飾,稱為首部。
笄是發簪家族的鼻祖,笄的首部簡單樸素,后來的簪、釵等皆是在笄的基礎上發展而來,加“笄”(又叫“及笄”),成為了漢民族女性成人之禮的禮儀之名。
《聊齋志異·胭脂》:“東昌卞氏,業牛醫者,有女,小字胭脂,……以故及笄未字。”蔡東藩 《清史演義》第一回:“老者便對布庫里雍順道:‘小女伯哩年將及笄,如蒙不棄,愿附姻好。’”
“及笄之年”和“及冠之年”是古代男女成年人的“大節日”,從這年生日開始,就是男女青年最適宜的婚嫁年齡了,但是如果已經成人的女孩子遲遲未許嫁,那麼到了二十歲也必須行笄禮。
也就是說,一個女孩子到了十五歲,就隨時可以許嫁,也隨時可以行笄禮了,如果許嫁時已經行過笄禮,則無需再行,如果還沒有行過,則必須行笄禮才能夠被夫婿家以“親迎”之禮接走。
未行笄禮的姑娘,不能嫁人,如果一個姑娘長期待字閨中,那麼最遲到了二十歲,不論有沒有許嫁,都要行笄禮以正式確認其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