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新婚之夜叫洞房,傳說這是我們祖先軒轅黃帝規定下來的。那時候經常會有搶妻子的現象發生,后來黃帝就想出了方法,命一男一女進入山洞,然后用石頭封好門,只留一個口,讓家里人送飯,直到兩人培養出了感情,這就叫婚配,而且再不允許有亂搶他人男女的現象發生。
千百年來的習慣,是最可怕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全徹底改變過來。當時也有一些人不習慣一夫一妻制夫妻生活,畢竟自古就是男尊女卑的社會,到了后來,人們還是會有三妻四妾的行為,直至近代才被廢除。
而鬧洞房又稱“逗媳婦”、“吵房”,在迎親的當天晚上進行。親戚朋友大多會在這一天鬧新郎還有新娘,不亦樂乎,鬧洞房的游戲也是頗有趣味。
過去賓客鬧房時,中扮花臉,或足著手,說笑后,逗俗興的多,以哄堂一笑為足,意義不大。而如今興起了很多關于大鬧洞房的習俗,認為無論如何喧鬧,主人不得惱怒,愈鬧愈發,喜可加倍。鬧的笑話連篇,新郎大多是有苦難言。
唐朝詩人宋慶馀在《近試張水部》詩中寫道:“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