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平民可以納妾,大部分是由家境來決定的,而且還得要過正妻的那一關。但妾并不是想納就能納的,歷朝歷代都有明律規定。
娶妻納妾就意味著要彩禮錢,現代結婚的彩禮錢都是父母半輩子的積蓄。窮人也想多娶幾房老婆,但大多沒有那個實力!所以說在古代貧窮限制了你納妾的權利,跟現在其實還是有相似之處。
就連當時的皇帝都有規矩,諸侯納妾的數量當然也是有規定的。而且皇帝的女人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政治的婚姻,有些時候連自己說話也不作數。
《春秋公羊傳》稱“諸侯一聘九女”,說的是諸侯只可娶九個女人,想多納一個妾都不容易。但即使沒有妾,也會有一些婢女們供他們消遣,其實說到底還是身份跟有錢來決定的。
而妾,指小妻,側室,俗稱小老婆,不跟正妻是一個級別。因為古代重男輕女,允許男子討小老婆,官宦和豪富之家妻妾成群。男子納妾視為榮耀,所謂“大丈夫三妻四妾”。但估計正妻那一關也不好過,畢竟王公貴族的正妻,都是有身份地位的。
為妾者雖有明媒聘娶,但只能坐小轎進門,受大老婆管束,受人鄙視,你永遠都得不到太多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