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能侍親(孝敬父母,愛護家人),二是不能事君(恪守本分,行忠義之事),三是不能立身行道,成為道德高尚的君子。
這句話出自孟子對于舜的婚姻評價,《孟子》里記載:“不孝有三,無后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后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這句話解釋為,不孝的事情有很多種,沒有盡到后輩的責任是最大的一種。舜娶了妻子沒有告知父母,是沒有盡到做兒子的本分。君子認為舜雖然盡了忠,但還是要告知父母。
孟子對于孝道有自己的禮節,他歸納了不孝順的五種行為: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 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概括一下,前三個懶惰、賭博醺酒、和妻子私藏錢財,是屬于有能力贍養父母卻不贍養的不孝。后面兩個嫌棄父母和因為自己原因讓父母處于險境也是不孝。這是孟子對于子女對父母的不孝,范圍局限在家庭之中。
但“不孝有三”是孟子對舜帝做評價時說的,所以范圍會更廣義一些,就翻譯為:不能侍親、不能事君、不能立身行道,是不孝的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