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連是指一人有罪,牽連其他人。
株,指露出地面的樹根,樹根之間牽連很多,拔一根就會帶出其他,因為這個特性,所以將一人獲罪,連累多人稱為株連。
中國古代有一人犯罪,與他有一定關系的人一起受刑的制度,這種制度缺少公正性,也不人性化,但在一定程度上加固了政治統治,維護了社會治安。我們現在在影視劇里經常聽到的“株連九族”是株連之罪中極為嚴重的一種,這里的“族”可以直接理解為家族,家中一個人犯罪,整個家族都會受到死刑。
株連這種處罰方式出現的很早,《尚書》里就記載過,夏啟和商湯在出兵打仗之前,都曾經威脅過士兵,如果他們在戰場上不服從君命,就會把他們和他們的兒子一起處死。這是株連最早的記載。后來這種方式被帝王們沿襲下來,在周武王伐紂的時候,給紂王定下的罪名之一就是說他“罪人以族”。
后來秦國商鞅變法,商鞅將連坐清楚地記載在秦國法律里:“重刑連其罪,則民不敢試。民不敢試,故無刑也。”這個理論雖然不被正統認可,但歷代統治者卻心照不宣的沿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