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伶病酒”是指魏晉時期的名士,“竹林七賢”之一的劉伶嗜酒如命的事。
劉伶字伯倫,是沛國人,“竹林七賢”的一員。他身高不到一米五,相貌也丑,在朝中當官一無所成,被罷官回家。回家后就與朋友游山訪水,也不管家中有沒有錢財可用。
劉伶嗜酒如命,到哪里都要帶著酒,還命令一個人跟著自己,告訴他自己在哪里醉死了,就在哪里挖個坑把自己埋了。
后來因為飲酒過度,劉伶的身體狀況變得非常不好,他的妻子就倒掉了家中所有的酒,哭著告誡劉伶不可以再喝。劉伶答應妻子:“可以的,先讓我祭祀一番,告訴神靈,然后戒酒”,劉伶的妻子以為丈夫想通了,就去準備好了酒肉讓丈夫祭祀。
劉伶在神靈前說:“天生我劉伶,酒是我的命。一次喝一斛,喝上五斗病自然就好了。說給婦人的話,神靈就不要聽了。”說完就拿起祭祀的酒肉吃了起來,然后酩酊大醉。
這就是“劉伶病酒”的故事,也表現了劉伶性格的獨特性和反抗性。劉伶這個人信仰道教,主張“無為而治”,酒后近乎癲狂的行為也反映了他蔑視禮法﹑縱酒避世的性格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