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度使”是官名,唐初的時候沿用隋朝舊制,允許地方屯兵屯田,設立地方軍政機構,總管地方的長官就稱節度使。
唐王朝在建立之初,培養了數以萬計精于騎射的騎兵,為了預防邊境的游牧民族騷擾邊境,這些部隊就都沒有取消,并在地方設立節度使管理,允許地方長官招募軍隊,屯田養兵。
在開始的時候,這種制度對于鞏固統治,抵御外敵,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經過幾代的統治,地方權力越來越大,朝廷并不知道節度使手中有多少田地和軍隊。
士兵又一般是終身從軍,兄弟父子世代軍旅,節度使做為他們的直接長官,對他們有生殺、賞罰等權利,士兵們經過幾代培養,成為節度使的死忠,“唯知其將之恩威,而不知有天子。”這就使得藩鎮節度使們有了只忠于自己的部隊。
節度使在地方上的權力很大,有了軍隊就要養兵,而唐朝政府為了減少開支,是不分給節度使糧食的,而是要求他們自行解決。所以節度使會在地方上屯田,就導致節度使又有了獨立的財政權力。
節度使的制度分散了唐朝政府的集權,是唐朝滅亡的一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