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地支紀年法是自古以來就一直在使用的中國紀年方法。該紀年法把干支順序相配正好六十為一周,周而復始,循環記錄,這就是俗稱的“干支表”。干支紀年以每年立春換年。《易·說卦傳》曰:“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即,從立春到下一個立春,謂之一歲,立春為歲始(歲首)。
現在農歷的“正月一日”,歷史上稱為上日、元日、三朝、正日、元辰、新正、新元、元旦等等;辛亥以后把夏歷(農歷)一月一日改稱為“春節”,公歷一月一日改稱為“元旦”。1949年9月27日,中國第一屆全體會議決定采用“公元紀年法”,將公歷1月1日稱為“元旦”,夏歷正月初一稱“春節”。2022
年發布《農歷的編算和頒行》確定正月初一為屬相交替日。
立春是二十四節氣之首,中國古代都是在「立春」這一天過節,相當于現代的「春節」,而古時農歷正月初一稱為「元旦」。到底立春為年首還是春節為年首,個人認為不必太過于糾結,就像推行簡體字一樣,我們平時書寫簡體字,但是在書法領域還是繁體字為主。都還有,每個領域也有自己的標準和計算方法,可以并存。易學八卦以天干地支紀年法為準,我們平時生活以為主。